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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02证券简称:乾照光电公告编号:2026-0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调整后): 首次授予部分160人,预留授予部分32人。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 首次授予部分569.958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84.5200万股,合计654.478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111%。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17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3.57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6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乾照光电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1316.2033万股的3.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96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1316.2033万股的3.2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2.66%;预留23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91316.2033万股的0.2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34%。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名单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6、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禁售期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2/1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 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3/17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3)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安排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相关规 4/17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首次授予的限制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 第一个归属期 性股票及预留授11738.28万元10564.46万元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 (若预留部分在第二个归属期 14000.00万元12600.00万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17000.00万元15300.00万元 5/17预留授予的限制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性股票(若预留第一个归属期14000.00万元12600.00万元部分在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第二个归属期披露后授予)17000.00万元15300.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后续并购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业绩完成度(A)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Am>A≥An 80% 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报告。 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 4月 2日至 2024年 4月 11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布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主体资格的合规性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7/17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4月1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186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96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8 / 17A、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4月18日 2、首次授予价格:3.57元/股3、首次授予的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6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965.00万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2.66%。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名单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B、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12月13日 2、预留授予价格:3.57元/股3、预留授予的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6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35.00万股(调整前),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34%。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名单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授予名单》。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由于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的“净利润”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 为80%,同时,1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原因不得归属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2.4214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4人调整为160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实际可归属限 9/17制性股票569.958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 整为32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84.5200万股。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92033386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1197380股后的8991364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涉及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P=P0–V=3.57元/股–0.046元/股=3.524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4.478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6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3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10/17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A、首次授予部分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二个归 属期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18日,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4月20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根据实际情况,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7年4月16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本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11/17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归属业绩条件: 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第一个2024年净利润不低2024年净利润不低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首次授归属期于11738.28万元于10564.46万元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的予的限第二个2025年净利润不低2025年净利润不低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制性股 归属期 于 14000.00万元 于 12600.00万元 [2026]361Z0320号,2025年经审 票第三个2026年净利润不低2026年净利润不低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归属期于17000.00万元于15300.00万元 润为11465.01万元,剔除本次及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业其他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 绩完成度(A)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用、商誉及并购影响,2025年业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绩考核目标的“净利润”达到触 A≥Am 100% Am>A An 80% 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 AA≥An 8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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