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刘纪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下同),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
2025年任职期间,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
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议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会议资料均进行认真审阅,以便为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进行表决,为会议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事项的情形。
1/4本人出席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名称应出席会议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0审计委员会会议4400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3300董事会131300股东大会4400
二、任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3)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2)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
2/4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4)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3、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2)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3)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与财务状况,并掌握了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同时,利用实地考察、会谈、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在此过程中,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规范运作情况以及可能潜在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并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效果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致力于推动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与经营管理层
就公司决策部署、计划执行及经营成效开展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深入研判事项背后的经营逻辑与合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恪守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原则,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关联交易监督等方面积极履职。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授信3/4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均开展审慎、细致的核查与独立判断。同时,
重点关注公司与控股股东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与合规性,持续跟踪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进展,督促相关工作依法合规推进,切实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二)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日常交流与审慎研判,提升履职决策质量,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职期间,本人始终恪守谨慎、勤勉、忠实原则,持续学习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与制度要求,增强专业履职能力,切实助力公司稳健规范经营与持续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工作
2025年任职期间,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6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纪鹏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