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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关于豁免相关方利息及违约金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03证券简称:达刚控股公告编号:2026-44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相关方利息及违约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彻底清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安大

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大可”)股权转让相关债权债务,妥善化解后续潜在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豁免西安大可股权转让款项涉及的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440.82万元。

2.本次交易对方西安大可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孙建西女士;孙建西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2023年3月22日分别与西安大可、众德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的52%股权转让给西安大可,股权转让价格为27976.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公司已足额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本金,

1无任何本金欠款,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已全部完成。

按照原协议约定,逾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累计产生利息1164.94万元、违约金275.88万元,合计人民币1440.82万元。由于西安大可合伙人曹文兵、傅建平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实缴出资,西安大可虽已将其起诉,但其名下可供执行资产价值低、变现能力差,不足以清偿债务;为降低上市公司坏账风险,西安大可多方筹集资金,于2025年12月31日前足额支付了剩余股权转让款本金人民币13976.00万元。至此,西安大可已完成股权转让款全部本金的支付。

鉴于西安大可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豁免西安大可逾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涉及的全部利息及违约金,本次豁免仅针对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不涉及已收回的股权转让本金,无任何附加条件、无后续对价及其他利益安排。

(二)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对方西安大可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孙建西女士;孙建西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议情况2026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相关方利息及违约金的议案》,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C3LWAU27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与科技三路交叉口万科金域国际 C

座 11层 1110室 C006号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2日

2营业期限:2022年11月22日至2032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大可环保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市场营销策划;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认缴出资额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大可环保技术(深圳)普通合伙人(执行事

150.000.17有限公司务合伙人)

2曹文兵有限合伙人13650.0045.50

3傅建平有限合伙人8500.0028.33

4孙建西有限合伙人7500.0025.00

5张晓晖有限合伙人300.001.00

合计30000.00100.00

(三)关联关系情况

孙建西女士直接持有西安大可25%的财产份额,同时孙建西女士为大可环保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西安大可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建西女士。

由于孙建西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可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经核查,西安大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豁免事项的具体内容

为尽快实现回收关联方所欠款项、缩短回收周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在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本金的情况下,拟同意豁免利息及违约金;本次仅豁免交易对方因股权转让款逾期支付而产生的全部利息和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440.82

3万元,已收回的股权转让本金不纳入豁免范围。同时,上述豁免为无条件、不可

撤销且不可追索的豁免,不附加任何义务、不要求任何对价,不涉及股权调整、业务合作、资产置换等其他安排,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利益输送情形。

本次豁免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债权债务彻底结清,双方就该事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追究任何责任。

四、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与受让方以下合称“交易双方”。

鉴于:交易双方于2022年12月16日、2023年3月22日分别签署了《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原协议”),约定在满足原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受让方以27976.00万元受让转让方持有的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2%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受让方尚欠付转让方股权转让款本金人民币

13976.00万元;未能按期支付主要系其有限合伙人傅建平、曹文兵未履行实缴

出资义务,且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资产价值低、变现能力差,不足以清偿债务。后西安大可多方筹集资金,于2025年8月、10月、12月分五笔向转让方全额支付了剩余股权转让款本金人民币13976.00万元,并于2026年5月正式向转让方申请豁免全部利息及违约金。

1、关于利息及违约金的豁免

1.1转让方不可撤销地同意豁免受让方在原协议项下因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而产生的全部利息和违约金(以下合称“豁免债务”)。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该豁免债务合计为人民币1440.8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万捌仟贰佰元整)。

1.2转让方确认,上述豁免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且不可追索的豁免。自本协

议生效之日起,受让方无需就豁免债务继续履行任何偿还义务,转让方不再就该等债务向受让方出具任何催款通知、对账单或主张文件,亦不得就豁免债务以任何理由向受让方进行追偿、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仲裁。

42、本金清偿的确认

2.1协议双方共同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受让方已向转让方足额支付

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本金共计27976.00万元。

2.2转让方确认已足额收到上述款项,并确认受让方在原协议项下的股权转

让款本金支付义务已履行完毕,协议双方就该本金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或争议。

3、其他

3.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于转让方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生效。

3.2本补充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如与原协议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

定为准并优先适用,其他事项仍按原协议及相关约定执行。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遵循全额收回股权转让款本金、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为尽快能实现回收关联方所欠款项、缩短回收周期,同时,根据西安大可的资金实际情况,公司拟在收回本金的情况下,豁免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而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本次豁免事项系公司基于清理历史债权债务、化解潜在纠纷

的合理商业目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收回股权转让本金,本次豁免仅涉及利息及违约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豁免相关方利息及违约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豁免充分考虑了交易双方的实际情况,为了妥善了结股权转让后续事宜、清理债权债务的商业目的;本次豁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情形;截至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之日,公司已全额收回股权转让本金,本次豁免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豁免关联方股权转让款逾期支付而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与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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