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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投资管理办法(2026年4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1 00:00 查看全文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2026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体系,规范投资行为,提高

质量效益,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能源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第二版)》《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二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五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第二版)》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无形

资产等不同资产形式,投放于某种对象或事项,以期未来获得回报的资本性支出行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

(一)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新(扩)建投资。指固定资产新建(含独资新建和对外合资、合作新建)、扩建以及迁建等投资。扩建指在原有基础上,

1为扩大企业原有生产规模、生产新产品等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

2.技改投资。指经营性固定资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及购置、生产控制系统升级改造等投资(包含非扩大能力、不涉及越界开采和丢弃资源的工作面接续、矿井开拓水平延伸的生产接续煤炭投资以及生产性基建项目的新建、购置和修缮)。生产性基建项目指场(厂)区内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含倒班/值班宿舍以及主体功能用于服务生产现场的综合楼等)。

3.办公类小型基建投资。指综合办公楼宇、职工培训及相关文体设施的新建、购置和装修(不含投资项目配套的办公用房等辅助及附属建筑)。

4.科技投资。指科学装置(小试、中试、工业侧线等)、科

技示范(验证)工程、单独立项建设的实验室(含实验装备)以及研制或试验应用新装备等资本化投资。

5.数智化投资。指以计算机、通讯技术及其他现代新型技术

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的新(扩)建和升级改造等资本化投资。

(二)股权投资。指为参与或控制企业经营活动并以持有一

年及以上股权为目的投资行为,包括新设、增资(增持)、对外投资并购等投资活动(含资产收购、债转股以及受让合作企业其他股东所持该企业股权的情形,不包含以资抵债等情形)。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内容包括:

2(一)投资计划管理。包括投资计划的编制、执行和调整。

(二)投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初(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艺包设计、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以及监督考核等投资周期的全过程管理。

(三)投资统计管理。包括投资统计以及投资效果分析。

(四)投资后评价管理。包括独立后评价、自我总结后评价、综合评价等。

第五条投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

源发展方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二)符合战略导向。投资项目须服从服务国家战略,符合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

(三)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以及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四)突出质量效益。收益性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应满足集团

公司和公司要求(具体收益标准见附件1);非收益性投资项目根据实际规划论证。

(五)坚持量力而行。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规模、负债水平、实际筹资能力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六)控制非主业投资。聚焦主责主业,控制非主业投资比例及投资方向。

(七)实施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以及集团公司

3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附件2)。

(八)严肃责任追究。加强数智化建设,规范经营决策,严

控投资风险,强化投资全过程监管,严格实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投资决策机构。董事会将一定范围内的投资项目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决策。决策权限依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决策事项权责清单》执行。

第七条党委会研究讨论是公司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的前置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必须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作出决策。

第八条证券法务部(规划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

投资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公司规划、投资等方面的综合型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研究拟定公司发展战略,编制与调整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滚动规划。

(三)负责牵头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公司本部投资管理工作。

(四)负责新(扩)建投资项目、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

4工作。

(五)负责公司产业政策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培育和发展等工作。

(六)负责应由投资管理牵头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和分工履行投资管理职责,包

括: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组织履行业务范围内投资项目审议程序;对拟投资项目的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等。

(一)运营管理部

1.负责统筹编制、上报公司年度、季度投资计划和相关投资

调整计划,执行上级集团下达的年度、季度投资计划。

2.负责技改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包括经营性固定资产技改及购置等项目。

(二)综合管理部1.负责办公类小型基建投资及购置(包括办公楼、培训中心、职工公寓等)。

2.负责信息化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

(三)技术管理与研发中心

1.负责科技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2.负责为研发平台建设、创新能力建设、科技研发活动而进

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

3.负责前期技术专业指导及技术评审,包括科技成果产业化

5项目、科技示范工程项目、技术引进类项目等。

(四)海外业务部

负责境外绿地项目立项、投资决策(可研)阶段及项目的中

止、终止或退出管理工作。

(五)审计部

1.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审计相关工作。

2.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规

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六)其他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或参与投资管理有关环节。

第三章投资计划管理

第十条投资项目要编制投资(资金)计划,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和预算管理。投资计划管理具体依照两级集团投资计划、综合计划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同时须满足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应编制分年度投资计划,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全口径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年度投资规模原则上不得突破年初上级集团下达的相应的投资计划规模。

第十二条投资建议部门提出年度投资计划报送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能力和实际需求,经综合平衡后研究提出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6建议,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决策主体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确定后,原则上年内不进行调整,强化投资计划(年度、季度)执行的严肃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年度投资计划的,经专题研究论证,履行相应程序后据实调整。

第十四条投资计划急需临时调整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履行完成相关程序后,下达投资计划和开展相应工作,统一纳入投资计划调整范畴。

第十五条投资计划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经努力仍不能完成年度计划的,可以申请调整。运营管理部原则上在每年三季度启动年度投资计划调整工作。年度投资计划调整要与预算调整相协调。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应在集团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内开展投资。坚持“一码到底”。全部项目纳入“一码到底”投资管控系统,确保无码不投资、一码管到底,实现项目投资可视、可控、可治。项目前期阶段无赋码不列前期费、前期费总额控制;项目工程阶段未投资决策不列工程费、概算总额强控;实现投资计划阶段管理和总额控制。

第四章投资决策和管理

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按照“各司其职、分级审批”的原则管理。

7(一)各司其职。公司本部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第

九条的分工,负责其职能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工作。

(二)分级审批。上级单位授权公司审批的投资项目,公司依据相关办法行使项目审批权。超出上级单位授权审批范围的投资项目,需报上级单位审批。

第十八条投资项目须报公司投资决策主体进行审批,行权

主体及权限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决策事项权责清单》等执行。

(一)董事会审批

1.年度计划内,单项投资额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的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

2.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外的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

(二)董事长以董事长专题会形式审批

1.年度计划内,单项投资额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5%以上且10%及以下的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

2.单项投资额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以上的投资项目的立项。

(三)总经理以总经理办公会形式审批

单项投资额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及以下的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年度计划内的投资决策。

开工阶段审批具体执行公司项目开工或工程建设相关的管

8理办法。

第十九条项目在开展机会研究阶段,按照《国家能源集团项目投资“一码到底”管理办法(试行)》赋码。赋码须审核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战略方向、规划目标。赋码后,方可开展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根据工作开展深度,投资项目前期需要进行立项、投资决策(可研)和开工(实施)等三个阶段审批,每一个阶段均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只有在通过上一阶段审批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审批工作。

获得授权审批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各审批阶段不得合并办理,完成相应阶段审批后须及时向上级集团申请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启动下一阶段工作。未报或未通过备案的,投资计划不得生效,不得发生投资。

第二十一条立项阶段,完成项目初(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且评估满足集团公司投资收益要求。项目立项后,可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工作,提交成立项目筹建处等请示;符合集团公司重点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可向外报出项目核准(备案)请示,启动环评、水保、土地、接入、能评等各项支撑性文件办理。投资项目由国家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集团公司负责报出相应请示文件;由省级及以下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由公司负责报出相应请示文件。

第二十二条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9应完成技术和经济评估,经济效益满足集团公司收益要求。涉及

环保、水保的投资项目(不包含化工项目),原则上须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煤炭项目须取得探矿权证及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港口项目须完成港口岸线许可批复。化工项目需列入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划。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项目应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和接入系统批复。

第二十三条投资决策批复后,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公司组建等工作;须进一步落实项目开工所需的支持性文件;可开展必要的开工准备工作,具体要求由集团各产业管理部门制订管理细则,履行相关程序。投资决策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化工项目以及其他特殊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延期期限为1年。超期未实施的项目,公司及时上报核销或重新报批。

第二十四条 以 BOT、BT、PPP 以及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的投

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公司和上级集团内部审批程序。投资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满足投资收益标准以及内控风险、法律合规管理等有关要求。EMC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EMC 合同能源管理限于节约类型。

第二十五条开工阶段,需按照公司开工管理办法等相关要

求进行管理,开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取得政府核准批复(或完成备案);取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项目开工前应取得的其他必要支持性文件;取

得投资决策批复等。同时要严格复核项目投资概算、投资收益水

10平、设计方案等。其中,项目投资概算不得超过投资决策阶段批

复总投资;投资收益率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收益要求;设计方案应与投资决策阶段无重大变化。

第二十六条开工阶段,项目投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项

目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方案,并重新报原投资决策审批机构进行审批。投资方案重大变更包括下列情形:

(一)项目投资额超出投资决策审批总投资的。

(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从而对两级集团和公司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

(三)因国家政策调整、外部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项目预期收益低于集团公司投资收益标准的。

(四)由于设计或建设方案出现重大变更,对项目预期收益

产生较大影响,低于集团公司投资收益标准的。

第二十七条因国家政策、两级集团和公司战略调整、市场

环境变化、建设条件改变以及不可抗力等各种原因导致项目无法

继续实施的,具体依照集团公司投资项目中止、终止或退出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立项、投资决策、开工各阶段工作要求和流程

适用于所有新(扩)建、技改、办公类小型基建投资项目。科技、数智化及股权投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由公司相关部门制订具体管理规则和流程。

第二十九条对于已建立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子公司11的投资项目,在履行公司审批程序提出股东意见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审批。

第五章投资项目建设与实施

第三十条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地方)

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两级集团和公司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应类型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

第三十一条符合集团公司重点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在投

资决策前确需进行准备工程施工的,应专题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投资计划由集团公司同步下达。

第三十二条投资项目的采购工作应依据公司和两级集团投

资项目采购有关规定开展,并与项目立项和投资决策、开工管理及投资计划、财务预算相衔接,确保项目严格按程序推进。

第三十三条项目竣工后,公司组织相关单位撰写竣工验收

报告和竣工决算报告,按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需由国家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四条项目建设过程中或竣工验收阶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以及其他类型项目投资额超出投资决策批复5%及以上的;或项目投资额超投资决策批复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均须报原投资决策主体审议。其他情形根据集团公司各产业管理部门制

12定的管理细则,履行相关程序。

第六章投资项目统计管理

第三十五条投资项目统计在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工作中起到

基础性作用,必须保证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投资统计管理具体依照《国家能源集团统计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公司需根据两级集团和公

司要求定期编制投资统计报表和开展投资分析工作,按要求上报公司和两级集团。

第七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第三十七条公司新(扩)建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依据《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新(扩)建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执行。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依据《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类型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管理可参照执行集团公司制订的相应类型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后评价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典型投资项

目后评价工作,向公司汇报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报告。

第三十九条公司加强后评价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后评价成

果在提高发展规划、项目审批、建设运营、投资质量效益等方面

的管理水平以及责任追究、项目跟踪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3第八章投资风险管控

第四十条投资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未经决策的对

外投资项目,各级单位不得对外签署具有约束性的项目投资协议;经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项目所有投资协议文本必须履行集团公司和本单位合同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的审核批准程序后,方可签署。对外报送与投资项目相关的投资承诺、商业秘密等文件,以及重要数据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四十一条对于集团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附件2)中

禁止类投资项目,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一律不得投资建设;

对于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各级单位应加强前期现场踏勘,增加前期评估论证深度,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现场检查并实施过程审计,建成(并购)后开展后评价,全面加强监管。

第四十二条公司是投资项目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按

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投资项目风险管控(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严防投资风险,严格把好投资收益关、成本关、进度关和合规关,进一步强化投资管理部门工作独立性,严防严控各种擦边、变异投资行为。

第四十四条投资项目在立项、投资决策(可研)、开工以

及建设实施等阶段,应持续组织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在投资决策(可研)审批阶段,新(扩)建、境外绿地、并购以及重大技改等投资项目,需按以下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主要程序及要求:

14(一)项目单位须组织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和管控研究工作,

对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制定管控措施,组织编制项目投资风险评估报告。其中,境外投资项目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项目所在国(地区)政

治、经济、社会、文化、市场、法律、合规以及政策等风险做出

全面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二)公司应组织对项目投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对于

特殊的项目,或本单位缺乏审核能力的,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审核。对需要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的投资项目,公司应将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随同投资申请一并上报。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是投资决策申请附件材料。风险评估与管控通过审核是项目开展投资决策(可研)审批的必要条件。

第四十五条风险评估报告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总结、提炼项目拟达成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规划

目标、效益目标、财务目标、安全环保目标以及社会责任目标等,目标应尽量具体化并有相应的指标对应;

(二)识别出所有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风险事项;

(三)对所有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按照风险大小和管理优先级等级进行排序;

(四)对于重大风险排序位于前列的风险(至少包括前五位风险),或投资实施主体认为需特殊对待的中等或一般风险,应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15(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点进行经济敏感性分析。

第九章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四十六条建立投资项目签字背书机制。参与投资活动的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勤勉尽职,规范履责。在项目立项、投资决策(可研)和开工等三个审批阶段,项目单位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公司经办部门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均须签字背书(签字背书表见附件3)。

第四十七条公司本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投资活动的监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单位的以下工作内容进行监管:

(一)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等外部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可研

深度以及相关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技术经济评价与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投资实施过程中项目的造价、安全、质量、进度以及环保等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出现的重大问题,如重大设计

变更、投资超概以及质量安全事故等。

第四十八条公司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对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生产技改项目等)的概算执行以及前期决策

审批、建设实施、生产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以全过程跟踪审计为主,实现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

第四十九条对于满足本办法相关要求,项目建成(并购成

16功)后实际经济效益指标较好、建设质量优良,获得国家、行业

优质投资奖项或综合效益达到同类同期项目国内先进水平及以

上的投资项目,可申请公司及上级集团奖励。

第五十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认真履行本单位的投资监管责任,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和单位职能对投资行为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投资行为进行认真核实调查,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明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移交公司或上级集团相关部门办理。涉嫌犯罪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移交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十一条公司严格实施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终身追责”的原则。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两级集团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进行严肃追究问责。

已调任其他岗位或退休的责任人,须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

第五十二条发生资产损失的认定依据、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原则和处罚标准等依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国家能源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17工作管理办法》等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附件:1.公司投资项目判据参数一览表

2.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5年版

3.XX 项目签字背书表(投资决策阶段)

4.境内新(扩)建投资项目立项、投资决策阶段审批

流程

18附件1

公司投资项目判据参数一览表

判据参数(指标体系)通用指标辅助指标项目类型境内项目境外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投产后第3年资本金内部全投资内部收投产后第3

收益率益率(税前)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资本金

年 EVA国家国家国家净利润率

60万千瓦(含)以上煤电

30万千瓦级煤电、热电

新火力发电项目燃气发电扩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配套建的支撑调节类煤电项目项常规水电目可再生能源抽水蓄能项目项目

光伏、风力发电

19

()判据参数(指标体系)项目类型通用指标辅助指标

境内项目境外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全投资内部投产后第3年资本金内部投产后第3

收益率 风险较低 风险中等 风险较高 投资方内部收益率 资本金收益率 年 EVA(税前)国家国家国家净利润率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工项目加油站、加氢站(含油氢混合站)煤制油气综合能源项目配电网项目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战新产业项目(绿氢(绿氨、绿醇)、算力中心、人工智能、深部煤层气项目)其他(含非主业)股权项目

技改项目(具有投资回报要求)参股项目

20附件2

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5年版

—、禁止类

1.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

2.未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机构)审批(备案)

程序的投资项目。

3.不符合经国资委审核或备案的上级单位发展战略规划的投资项目。

4.不符合上级单位和本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项目投资决策

程序的投资项目。

5.未明确风险管控措施与融资、投资、管理、运营或退出

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投资项目。

6.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投资项目。

7.超过国资委核准的非主业投资比例的非主业投资项目。

8.预期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低于5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投资项目。

9.负债率高于70%的企业推高企业资产负债率的投资项目(上级单位特别批准的除外)。

10.新购土地开展的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项目。

11.新开展与公司主业关联度不高的持牌类金融机构投资

21项目。

12.与列入反制危害国家安全清单或目录内的外国实体合

作的有关投资项目。

二、特别监管类

1.单项投资额大于公司上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50%的投资项目。

2.非主业投资项目。

3.预期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低于行业基准收益率的投资项目。

4.移民数量多、征林征地范围广和社会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

5.因并购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以上亏损且存在重大历史遗

留问题风险的企业,导致公司突破资产负债率管控目标的投资项目。

22附件3

XX 项目签字背书表(投资决策阶段)投资项目投资项目责任人姓名签字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项目单位分管领导经办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烟台龙源分管领导公司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部门经办人

备注:立项以及开工阶段的签字背书表可参照投资决策阶段

23附件4

境内新(扩)建投资项目立项、投资决策阶段审批流程立项阶段审批流程

上级单位龙源技术公司项目单位/所属企业未通过

项目单位/所属企业研究未通过规划发展部审批通过项目立项申请否上级单位审批是否授权公司审批是单项投资额是否上一年

经审计净资产2.5%以上是否未通过通过未通过董事长专题会审批未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上级单位备案通过通过下达立项批复下达立项批复开展投资决策阶段工作

24投资决策阶段审批流程

上级单位龙源技术公司项目单位/所属企业未通过

项目单位/所属企业研究未通过规划发展部审批通过项目投决申请否上级单位审批是否授权公司审批是单项投资额是否上一年是

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否未通过未通过单项投资额是否上一年

经审计净资产2.5%以上、

10%及以下

通过否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是董事长专题会审批通过上级单位备案董事会审批通过下达投决批复下达投决批复开展开工决策阶段工作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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