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公司对2024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中兴华所前身成立于1993年,2000年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于
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经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注册资本:8916万元。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基本信息、人员及业务
信息、业务资质、从业资格、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记录及项目组人员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审的审计工作组织及范围、总体审计策略、工作成果、各方职责、时间安排、人员安排、质量控制及审计重点等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进行和认真审阅和沟通,审议通过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整合审计工作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审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情
况、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及重点审计领域的审计情况、重
要交易、账户余额、对审计策略的复核与评估、审计整体风
险评估与审计意见等与事务所进行沟通,审阅中兴华所关于公司2024年审的《审计总结》。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