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5证券简称:龙源技术公告编号:临2026-016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签
署的 EM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1.2022年11月30日,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3月,公司与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公司”)签署《国能柳州固废资源化处置及煤炭替代综合利用项目合同书》,合作实施固废资源化处置及煤炭替代综合利用项目,合同约定项目运营期10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7.2.15
条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现需将上述合同重新进行审议,合同条款前后未发生变化。
2.本公司与柳州公司均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制,隶属于同一实控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公司与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签署的 EMC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马丽群女士、吴涌先生和刘勇先
1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建中西路16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建中西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魏伟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30790828611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13年10月11日至2063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经批准的规划容量发电机组的投资、建设、生产、电
量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冷、热、水、汽的生产和供应;新能源和分
布式能源等技术开发、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节能技术开发、推广服务;输配电投资建设及管理服务;电力设备、热力设备和输配网设
计、施工、维修、维护及相关应用的集成、开发、服务;碳排放权、
排污权、节能量销售;电力直接销售、发电合同转让;可再生能源研
2究、开发及应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工业再生物资综合利用与销售;煤炭销售;房屋租赁;电力行业技术咨询、交流、转让和培训服务(对外的培训凭资质证经营);信息服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市场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
2.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柳州公司资产总额23.11亿元,净资产-7.94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10.19亿元,净利润0.01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柳州公司资产总额20.61亿元,净资产-10.5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5.97亿元,净利润-2.58亿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神华为柳州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70%),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23.13%);中国神华与科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能源集团。
4.关联方的资信状况。
柳州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
交易名称:国能柳州固废资源化处置及煤炭替代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的基本情况。
3建设地点: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建设生物质资源化处置系统,建设规模满足甘蔗叶处置期内2台锅炉处置3万吨合格甘蔗叶废弃物,非甘蔗叶处置期系统合格生物质处理能力不低于 10.5t/h。已完成建设,总投资约 23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能柳州固废资源化处置及煤炭替代综合利用项目合同书》
甲方: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本合同以鹿寨县3万吨甘蔗叶为基础,通过委托当地第三方等方式完成合格甘蔗叶生物质原料采购,并通过建设处理系统将甘蔗叶或其它生物质加工处理为电站锅炉可以直接掺烧的粉体燃料以及完成
锅炉生物质掺烧系统改造,实现生物质的资源化处置及燃煤电站耦合生物质发电,最终实现煤炭资源替代,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项目顺利实施后,可结合当地生物质资源情况进行其他可处理生物质燃料的开发、加工处理与耦合发电,增加项目收益。
2.项目节能(节煤)效益分享方式。
(1)项目收益计算方式。
项目总收益=煤炭替代收益
煤炭替代收益=折算替代标煤重量*标煤单价-生物质采购单价*
生物质采购重量-系统运维服务费用
折算替代标煤重量=生物质燃料化验热值*生物质燃料重量/标煤热值
4系统运维服务费用包括运营人员费用、系统运行所产生的水电费、运行物料消耗费用、系统检修费用、检测化验及其他系统运营期间的所有费用。
(2)效益分享方式。
在项目运营期内,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情况进行效益分享:
*以3万吨/年合格生物质处置为基准,甲乙双方在不同运营期时间分成比例按如下比例执行:
运行年限第1~3年第4~5年第6~7年第8~10年甲方收益占比M 甲 30% 40% 60% 70%
乙方收益占比M 乙 70% 60% 40% 30%
*为保证甲乙双方共同利益,若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小于3万吨,不同处理量下的收益分成比例按照如下曲线进行比例调整。
甲方收益占比:M 甲’=M 甲*(0.4*X-0.2)
乙方收益占比:M 乙’=1-M 甲’
当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小于 0.5万吨时,M 乙’=100%,M 甲’=0%。
*为保证甲乙双方共同利益,若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大于3万吨,超过3万吨部分按照如下曲线进行比例调整。
乙方收益占比:M 乙”=M 乙*(-0.4*X+2.2)甲方收益占比:M 甲”=1-M 乙”
当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超过5万吨时,超过5万吨的部分,M 甲”=90%,M 乙”=10%。
其中,M 甲、M 乙为以 3万吨/年合格生物质处置为基准,甲乙双方收益占比;M 甲’、M 乙’为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小于 3万吨时的甲乙双方收
5益占比;M 甲”、M 乙”为年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大于 3 万吨时,超过 3万吨部分的甲乙双方收益占比,X为实际合格生物质处理量(单位为万吨/年)。
甲乙双方获得的最终收益为根据实际处理量以0.5万吨/档与按
照上述公式计算所得比例乘积的累计值。不足0.5万吨的按照实际比例计算。
3.费用支付。
(1)甲方支付给第三方的生物质采购费用及支付方式由甲方与
第三方确定并支付。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有系统运维服务费用、收益分成。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土地使用费、水、电费及系统其
他运行物料消耗费用、检测化验费。
(4)乙方委托甲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与第三方运维单位结算。该部分费用按照相关协议及票据金额计入项目系统运维服务费用。
(5)甲方应付费用按季结算,甲方支付时间不晚于次季第二个月末。
(6)乙方应付费用按季结算,乙方支付时间不晚于次季第二个月末。
4.本项目运营期自系统正式投运后10年,在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内,项目资产(包括设备、设施等)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项目运营期满后,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能源集团要求另行协商处置。
5.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修订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
6一致后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盖章后即可生效,补充协议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生物质掺烧是煤电低碳化改造的主要发展路径之一,也是《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中最可能实现产业化及
快速推动的方案。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战略性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6年度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与国能广投柳州发电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累计额度为0万元;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累计额度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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