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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建新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07证券简称:建新股份公告编号:2025-00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23125668.4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按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12566.84元,余下未分配

利润20813101.59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527871564.46元,扣除2023年度权益分派8902838.03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39781828.0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5年4月10日总股本56258226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001316.2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9001316.29元(含税)占本年度母

公司净利润的38.92%。

2、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

励行权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001316.298902838.0333103864.0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9365723.2814733064.6761274503.04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35670673.1235149345.4531810219.32

营业收入(元)607064786.43658214081.40742465457.59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524478784.21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39781828.02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1008018.4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1791097.00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51008018.4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02630237.89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5.11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51008018.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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