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证券简称:建新股份公告编号:2025-025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高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4708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高级管理人员高辉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窗口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公司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高辉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股东职务持股总数量(股)的比例
高辉财务总监470843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票来源: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归属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高辉1177000.02%合计1177000.02%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窗口期间不减持)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高辉女士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辉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个人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
因此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高辉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