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7证券简称:建新股份公告编号:2026-026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8号建新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守琛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1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58人,代表股份
291317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6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87028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0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4288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62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3人,代表股份
6106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49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5%;反对638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1%;
弃权1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723%;反对638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21%;弃权1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484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1%;反对643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弃权1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609%;反对643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05%;弃权1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48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7%;反对64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3%;
弃权19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938%;反对64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27%;弃权19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48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2%;反对640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8%;
弃权1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3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100%;反对640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65%;弃权1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3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488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6%;反对639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5%;
弃权1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313%;反对639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01%;弃权1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48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7%;反对64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3%;
弃权1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887%;反对64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27%;弃权1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
4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8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483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8%;反对64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
弃权1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462%;反对64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96%;弃权1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4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473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5%;反对647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4%;
弃权1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873%;反对647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09%;弃权1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5表决结果:同意290474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8%;反对65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9%;
弃权1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020%;反对655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05%;弃权1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7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朱守琛先生、黄吉芬女士、朱泽瑞女士、朱秀全先生、徐光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0.01选举朱守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7161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50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937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2选举黄吉芬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7137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2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44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3选举朱泽瑞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7137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同意192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44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4选举朱秀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7137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2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44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5选举徐光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7137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26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44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毕晓方女士、张兰丁先生、易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1.01选举毕晓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704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31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92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2选举张兰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7038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27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23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3选举易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7035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02%。
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24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874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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