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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5-21 查看全文

*ST吉药 --%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5-081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梅河口市环城北路6号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晓峰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65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3040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008%。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0420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90%。 1(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5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26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1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6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726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1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237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495%;反对47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55%;弃权3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1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506%;反对47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600%;弃权3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5%。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94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69%;反对476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79%;弃权3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1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997%;反对47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57%;弃权3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30178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824%;反对477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271%;弃权3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1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088%;反对47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654%;弃权3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8%。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16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048%;反对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86%;弃权19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455%;反对49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61%;弃权19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956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522%;反对49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73%;弃权3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9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198%;反对49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544%;弃权3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8%。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3表决情况:同意29762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035%;反对517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87%;弃权3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7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977%;反对51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97%;弃权3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26%。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卢忠奎先生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929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659%;反对4833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121%;弃权3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76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594%;反对4833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025%;弃权3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8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11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912%;反对48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23%;弃权3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0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177%;反对48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43%;弃权3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0%。 4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797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355%;反对430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24%;弃权2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75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41%;反对43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57%;弃权2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2%。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90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164%;反对476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40%;弃权3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83%;反对47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73%;弃权3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14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664%;反对517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632%;弃权4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167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173%;反对51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90%;弃权4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7%。 5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化、聂若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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