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拥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2025年度始终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与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方拥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学位,曾担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MPAcc中心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研究生处副处长,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全部董事会会议并按规定列席股东大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就审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董事进行沟通;会上,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重大决策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基于审慎判断,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况是否连续出席股召开董事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召开股东东大会会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董大会次数次数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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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对相关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核查,并依据专业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多项议案。本人积极参与会议,会前仔细审阅相关材料,会中与内部审计负责人及管理层就审计发现、内控执行情况及财务关键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重点风险领域、时间安排及初步结果保持密切沟通与督导,致力于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完善公司治理、防范财务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勤勉履行职务。报告期内,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积极参与审议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对候选人背景、经验、专业资质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的全面评估,确保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会议,对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权激励事项等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委员职责。任职期间,本人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深入关注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及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审慎研究与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市场认知,就战略方向、风险把控及资源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旨在推动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本人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其年度审计计划、专项检查报告及工作总结,关注内审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问题,并就提升内审人员专业能力、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出建议,以推动内部审计效能的持续提升。
同时,本人高度重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及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等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审计进展,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与注册会计师保持交流与探讨,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以确保审计结论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准确性,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审慎监督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与风险防控。
本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规定,履职期间除参加会议外,亦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保
持常态化沟通,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留意媒体与网络涉及公司的报道与舆情,动态把握公司发展态势,并基于专业判断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履行信息披露监督职责。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督
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确保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与公平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2、勤勉尽责参与董事会决策。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背景资料,
积极与管理层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执行及重大事项进展。在此基础上,本人凭借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依法行使表决权,致力于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持续加强学习以提升履职能力。本人主动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法规政策,积极参与相关培训,不断深化对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治理要点的理解。通过持续学习与实践,着力提升自身的专业判断与风险识别能力,为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提供有益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核查,中勤万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
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报告期内,经核查,公司的薪酬方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486050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49305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175001.25元。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规模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事项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认为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首席科学家、美国籍员工 HerbertWilhelm Ulmer(贺博)
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归属资格,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5.00万股。
(五)开展外汇期权及结构性存款业务的事项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期权及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期权业务可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会议材料,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审慎分析,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以审慎、勤勉、尽责的态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与行业趋势,进一步加强学习以提升履职能力,并通过深入沟通与有效监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与公司治理的持续优化提供专业建议,全力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拥军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