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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10证券简称:华仁药业公告编号:2025-05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16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股份393058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

236503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3人,代表股份15655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846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4%。其中:无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846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495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93%;

反对436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0%;弃权

1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282%;反对436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5185%;弃权1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88502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10%;

反对436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0%;弃权

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108%;反对4363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5185%;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54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63%;

反对5323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4%;弃权

1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05%;反对5323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8623%;弃权1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修订《关联交易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510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6%;

反对5355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5%;弃权

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8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951%;反对5355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2343%;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2.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556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2%;

反对5292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4%;弃权

2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66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324%;反对5292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2.4892%;弃权2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8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2.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65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8%;

反对3898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19%;弃权

1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779%;反对3898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0349%;弃权1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2.0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36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15%;

反对392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81%;弃权

1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7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366%;反对392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3219%;弃权1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1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2.07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00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37%;

反对485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5%;弃权

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987%;反对485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7.3433%;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8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2.08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19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78%;

反对36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4%;弃权

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8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123%;反对36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2297%;弃权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8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通过。

提案3.00《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对于该议案的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范英杰女士、王贞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补选范英杰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612632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7158股。

范英杰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补选王贞洁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8609863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09475股。

王贞洁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冰浩、姚晓雨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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