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贞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王贞洁,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及山东省管理学会财务与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青岛市商贸会计学会理事等职务,入选
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兼
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以通讯是否连续现场出委托出缺席董出席股独立董事期应参方式参两次未亲席董事席董事事会次东会次姓名加董事加董事自参加董会次数会次数数数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王贞洁22000否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025年在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利用现场或线上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计、评估机构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相关舆情,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因本人2025年9月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足15日。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是7天。因本人2025年9月1日
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足15日。具体情况如下:现场工作时间主要工作内容
2025年9月27日现场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阅、-929表决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月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2025年10月26
现场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阅、表决公司日-10月29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年审计划、审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研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
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的进度等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选举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2025年度,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5年度,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的情况;
4、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5、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合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规范运作。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贞洁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