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证券简称:华仁药业公告编号:2025-06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持股比例减少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11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20000股。
2025年9月9日,公司收到红塔创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塔创
新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85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2%。本次减持后,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5911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99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红塔创新为公司首发前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2010年8月25日,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时),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2226061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2%。在2010年8月25日-2025年9月8日期间,红塔创新因减持及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配股累计持股比例减少5.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5911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数量变动比例变动日期变动方式
(股)(%备注)
2012.02.29因股权激励持股比0-0.227-
例被动稀释
2012.10.17-
2013.03.06集中竞价减持-1856632-0.850-
2012.12.27因回购持股比例被00.002-
动增加
2013.05.16因转股持股股数增204039780-
加
2013.10.22因回购持股比例被00.067-
动增加
2013.12.31因股权激励持股比0-0.312-
例被动稀释
2014.05.07因转股持股股数增204039780-
加
2015.04.16因回购持股比例被00.004-
动增加
2015.06.16因回购持股比例被00.100-
动增加
2016.06.24因回购持股比例被00.105-
动增加
2017.05.31因转股持股股数增306059670-
加
2018.02.26因配股持股数量及183635800.009-
比例变化2021年2月3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2021.08.30-公告编号:2021-002),2021年2021.09.03集中竞价减持-4781481-0.4049月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2021年9月6日披露《关于持股
2021.09.30-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2022.03.29集中竞价减持-5700000-0.482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2年3月3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2022年3月31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2022年7月2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
2022.07.25-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2022.07.27集中竞价减持-2447200-0.207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2022年11月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实施情况与减持计
划一致2022年11月1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2022.11.23--5989800-0.507公告编号:2022-075),2023年2023.2.22集中竞价减持2月2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2024年7月31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4年9月20日披露《关于持
2024.08.22-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2024.11.08集中竞价减持-11800000-0.998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年11月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实施情况与减持计
划一致2025年3月20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年4月28日披露《关于持
2025.04.14-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2025.04.29集中竞价减持-11819960-1.000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年4月3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2025.08.26-2025年8月4日披露《关于持股
2025.09.08集中竞价减持-8532400-0.722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合计-36850030-5.42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2010年8本次权益变动后(2025年9股东股份月25日)持有股份月8日)持有股份名称性质占当时总股占当时总股股数(股)股数(股)
本比例(%)本比例(%)合计持有
2226061010.42591106404.999999
股份
红塔创其中:无
限售条2226061010.42591106404.999999新件股份有限售条
0000
件股份注:根据证监会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投资者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规。
截至2025年1月10日,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4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2%。本次权益变动适用“刻度说”新规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触及或者跨越5%整数倍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期间,红塔创新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红塔创新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
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红塔创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11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