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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3 00:00 查看全文

向日葵 --%

证券代码:300111证券简称:向日葵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于2026年5月13日14:30在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少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98人,代表股份374833828股,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的29.11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66452419股,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的28.468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496人,代表股份8381409股,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的0.6511%。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十二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2774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7%;

反对154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7%;弃权5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22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4340%;反对154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585%;

弃权5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7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765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3%;

反对154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7%;弃权5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13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78%;反对154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585%;

弃权5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37%。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374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8%;

反对18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6%;弃权6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921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6544%;反对18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829%;

弃权6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2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712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40%;

反对155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4%;弃权5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60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895%;反对155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778%;弃权5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2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663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09%;

反对159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1%;弃权5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11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1037%;反对159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62%;

弃权5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40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远期外汇锁定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873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71%;

反对15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9%;弃权4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21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6152%;反对15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750%;

弃权4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9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575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76%;

反对18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2%;弃权40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23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597%;反对185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022%;

弃权40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38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596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32%;

反对180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4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44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3091%;反对180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93%;

弃权4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81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671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1%;

反对17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5%;弃权4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19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003%;反对17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14%;

弃权4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383%。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218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23%;

反对177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27%;弃权8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66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956%;反对177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382%;

弃权8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662%。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81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

反对160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6%;弃权4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61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8981%;反对160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696%;

弃权4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323%。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2351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78%;

反对167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64%;弃权8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9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860%;反对167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630%;

弃权8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0%。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龚劲、孙斌华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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