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勤,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经济学访问学者,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及数字贸易专委会委员,“一带一路”国家级社会智库网经社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拔尖人才。曾任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希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1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或
通讯的方式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在会议上,认真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程序、任职资格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终止投资金属基陶瓷
新材料项目暨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025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充分条件,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最新变化,并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前,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及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进
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朱勤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