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荣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7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绍兴稽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0年1月至2004年6月任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2004年7月至今任绍兴平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审计项目负责人。2024年9月1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
或通讯的方式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在会议上,认真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就定期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的薪酬
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机会对公司
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充分条件,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最新变化,并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与其进行充分交流,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任期期内,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会前,本人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为拟选举和聘任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前,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文件,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意见,为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陈荣芳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