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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讯自控: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12证券简称:万讯自控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3112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万讯转债”(债券代码:123112)将于2024年4月8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10张“万讯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10.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

3、付息日:2024年4月8日;

4、除息日:2024年4月8日;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算期间为2023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

票面利率为1.0%;

6、“万讯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3日,截至2024年4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万讯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在2024年4月3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利率:1.8%;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4月8日。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72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万讯转债”、债券代码:123112,以下简称“万讯转债”或“可转债”)。根据《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万讯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万讯转债”2023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万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2、债券代码:123112

3、可转债发行数量:2457212张

4、可转债上市数量:2457212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1年4月23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4月8日至2027年4月7日

8、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10月14日至2027年4月7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0%,第

四年为1.8%,第五年为2.5%,第六年为3.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债聘请中证鹏元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担任信用评级机构。

根据中证鹏元2020年9月22日出具的《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0】第 Z【908】号 01),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

根据中证鹏元2021年6月23日出具的《2021年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跟踪第【617】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根据中证鹏元 2022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2021 年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289】号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根据中证鹏元 2023 年 6月 20 日出具的《2021 年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685】号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万讯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当期票面利率为1.0%,本次付息每

10张“万讯转债”(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0.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万讯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8.00元;

2、对于持有“万讯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

3、对于持有“万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张派发利息10.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

2、付息日:2024年4月8日

3、除息日:2024年4月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4月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万讯转债”持有人。五、付息方式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

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25036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万讯大楼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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