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
和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内,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8000股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28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作废。同时,由于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激励计划》
中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的考核条件,对6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22438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对6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共计2243800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本次回购价格为5.38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回购注销及作废所涉股数及人员名单已经核查。经确认,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