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徐树田,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12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确认: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重大利害关系;
未在公司或其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
未持有公司股份或接受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馈赠;
已提交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未发现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会,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发生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列席股东会姓名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出次数次数次数的次数席会议徐树田7700否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4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徐树田220审计委员会徐树田77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就相关事项开展深入探讨与交流,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工作总结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了多次现场沟通,就内控制度完善、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及时了解并掌握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进展情况及相关重点事项,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办公及与公司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往公司现场办公,切实参与公司关键决策及相关事务。同时,以电话、微信、邮件及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保持密切沟通,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动态,及时知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此外,本人还前往公司江阴生产基地开展实地考察,深入生产一线,全面调研公司压力仪表、执行器、阀门定位器、物位仪表等产品的完整生产流程、核心
工艺环节及现场管控情况,进一步加深对公司生产经营实质的理解,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完整度,以确保中小股东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的公允性、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的合法性、
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风险等维度,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三条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履行以下程序:
确认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及良好执业记录;核查其与公司无除审计外的经济利益关系;费用相对于行业水平和审计工作量具有合理性。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且在会议上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以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树田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