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14证券简称:中航电测公告编号:2023-043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航电测股票代码300114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纪刚陈权
电话029-61807799029-61807777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办公地址部大道166号部大道166号
电子信箱 jigang@zemic.com.cn chenquan@zemic.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本报告期比上上年同期本报告期年同期增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872860393.73941668258.47941668258.47-7.31%
1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766748.88124830244.26124830244.26-1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8549578.76114729994.51114729994.51-14.10%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3550123.85-93504555.63-93504555.63-74.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210.21-19.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210.21-19.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3%5.71%5.71%-1.48%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增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3997489572.363653386274.443654570575.66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85188540.922299491720.722299280062.143.7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号)2023年1月1日全面实施了租赁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初始不能豁免确认递延税项,期初数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报告期末表决权恢持有特别表决权股末普通54431复的优先股股东总0份的股东总数(如0股股东数(如有)有)总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股东性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持股数量称质例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汉中汉航机电国有法
26.00%153597730.00
有限公人司汉中航空工业国有法
(集23.94%141442953.00人
团)有限公司中航航空产业国有法
2.04%12076583.00
投资有人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
-易方
国有法1.41%8311899达国防人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航空科技国有法
工业股1.19%7043584.00人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国有法
0.62%3640152
集团有人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境内非久嘉创
国有法0.32%1900000新成长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境内非
中证国国有法0.29%1702800防指数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北京杰境内非泰投资
国有法0.21%1247500管理有人限公司境内自
张爽0.20%1210000然人
汉中汉航机电有限公司、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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