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证券简称:长盈精密公告编号:2025-9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与关联方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机智能”)的日常经营性采购关联交易预计为不超过7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
2、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本次拟增加与天机智能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000万元。本次增加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原预计交易本次需增加2025年1-9月上年发生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增加后金额类别价原则金额金额已发生金额金额
采购商品/机器人及配
天机智能市场价格70008000150005475.361156.69
服务件、维修服务
注:以上为预计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
上表中2025年1-9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关联方: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曦
2、注册资本:17777.78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三路6号3栋
4、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系统方案开发、设计;工业智能设备集成;机器人开发制造;工业智能设备开发制造;工业智能系统技术咨询及工程服务;产销第二类医
疗器械(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天机智能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与天机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6、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机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名称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万元)10298.95
净利润(万元)-1495.96
2025年9月30日
总资产(万元)23215.43
净资产(万元)13105.89
注:天机智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涵盖机器人及配件、维修服务等采购。
2、交易的定价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天机智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
经营的公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因公司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及机器人业务拓展需要,在兼顾效率及成本的情况下,公司向天机智能采购机器人及配件、维修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与该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是确实必要的。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为董事会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陈奇星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3、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公司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