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6-7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1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象山大道 78号长盈精密总部 15层中心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74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47404030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4.8213%。其中: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73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6479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05%。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457561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1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股份数 25999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数 952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35人,代表股份数 16479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05%。
公司董事以现场或线上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务原因已书面请假;两名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结果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股)
472897 99.7 10012 0.21 0.02关于修订《公 总表决情况 141500 0 0%
549 589% 59 12% 98%
1.00 司章程》的议 通过其中,中小股 248566 95.6 10012 3.85 0.54案 141500 0 0%
东的表决情况 38 047% 59 11% 42%
472865 99.7 10208 0.21 0.03关于修订《对 总表决情况 154301 0 0%
148 521% 59 54% 26%
2.00 外投资管理制 通过其中,中小股 248242 95.4 10208 3.92 0.59度》的议案 154301 0 0%
东的表决情况 37 800% 59 65% 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王振湘律师、尹阳律师参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09月 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