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长盈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詹超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嘉杰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是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是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项目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培训内容涵盖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与
(3)培训的主要内容使用、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投资者保护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
无不适用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
无不适用控制人变动
1、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1、公司已启动内部评估,后续会依据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宾长盈新能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对项目达到预定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主要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出合理调整,并
5.募集资金存放、投入为设备购置,依据公司长远发展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管理及使用战略,并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务,保荐人将予以督促。
公司谨慎进行产能布局,使得项目的2、鉴于该事项属于偶发性事项,公司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发现后将全部资金次日即归还至补充一定差异。流动资金专户,该误操作行为已及时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2、2025年9月,由于公司财务人员操纠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作原因,误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流动资金专户中的部分款项转至公司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教育,避免再次一般户。公司当天及时发现这一误操发生此类情况。
作,并于次日将该部分款项全部转回至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中。
2025年8月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保荐人已提请上市公司严格履行关联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后续加强关〔2025〕第102号),2024年公司与关联交易方面的持续督导培训。针对以联方四川峰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累上问题,公司已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计发生关联交易4245.97万元,占公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2024年度日常
6.关联交易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
0.73%。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
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露义务,直至2025年4月17日通过披露的《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董事会审议并补充披露,上述行为违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公告》(公告编号:2025-14)。
第5.1.1条、第7.2.7条、第7.2.15条的规定。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无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
聘请的中介机构无不适用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无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是不适用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是不适用同业竞争的承诺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屋
租赁关系无效或出现纠纷时承担连是不适用带赔偿责任的承诺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税收
是不适用优惠和社会保险费补缴的承诺
5.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25年9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杨佳倩女士因工作变动,不
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中金公司委派吴小武先生接替杨佳倩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6年1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吴小武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中金公司委派刘嘉杰先生接替吴小武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5年3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深证函[2025]181号),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
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
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詹超刘嘉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