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王述前,现任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本人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自查结果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1是□否√
社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2是□否√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3是□否√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4是□否√
母、子女;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5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是□否√
人任职的人员;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
6是□否√
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是□否√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8是□否√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经自查,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王述前
2025年4月18日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杨元科,现任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本人
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自查结果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1是□否√
社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2是□否√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3是□否√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4是□否√
母、子女;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5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是□否√
人任职的人员;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
6是□否√
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是□否√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8是□否√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经自查,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杨元科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