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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日升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世举联系电话:021-6880156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传霄联系电话:021-6882738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世举、杨传霄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是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不适

息披露义务用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不适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用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访谈公司管理层,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是

1部审计部门(如适用)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是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三会资料、信息

披露档案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传递及审核相关资料;查询深交所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

是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制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公司三会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是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是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是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不适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用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财务报告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同行业业绩情况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否

不适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3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检查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和重大合同执行情况,并随机查阅相关业务的合同文件及资金往来凭证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是

不适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不适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于2021年7月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的仲裁通知未及时披露,迟至2023年9月收到仲裁裁决才首次对外披露。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31号),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1号)。公司针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时事项已经在公司内部进行了规范整改,并报送了整改报告,未来将持续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

保荐机构已于2024年2月1日组织开展培训,结合上市公司典型违规案例,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再次深入学习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持续增强规范意识。

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世举杨传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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