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证券简称:东方日升公告编号:2026-02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其与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的流动性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1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262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26655078.2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9041769.93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04176.99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1779457241.3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76198374.80元。
3、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
配的利润为负,加之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正处于重要的技术、产品更替节点。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225639212.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26655078.20-3435865552.241363281088.7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87284641.08511757892.57675312041.90
营业收入(元)12584423007.0020239346275.2535326804378.95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76198374.80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779457241.33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5639212.6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
2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633079847.216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25639212.6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74354575.55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2.16%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1、此处“回购注销总额”是指公司在上述年度回购并完成注销的本公司 A股股份对应的回购金额。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25639212.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导致2025年公司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战略规划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四、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方日升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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