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证券简称:东方日升编号:2026-04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2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及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邱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邱新先生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总裁提名及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王根娣女士、王海飞先生、徐敏女士、杨伯川先生、陈必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根娣女士、王海飞先生、徐敏女士、杨伯川先生、陈必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及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周银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银宁女士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总裁提名及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徐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徐李先生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附件: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邱新先生,邱新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上海交通大学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联合办学工商管理博士。曾任东方日升营销中心副总裁、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商务部组件全球营销总经理。
2026年5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
截至公告日,邱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以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邱新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邱新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根娣女士,女,1977年出生,中国籍,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
8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董事、财务中心集团资产管理部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王根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以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王根娣女士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根娣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海飞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董事、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公告日,王海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以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王海飞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海飞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徐敏女士,女,1988 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2010 年 12 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徐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以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徐敏女士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敏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伯川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大学电子工程学博士、台湾大学电子工程学博士后、华东师范大学物理学博士后。曾任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联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处长、台湾奈微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长。2021年3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全球光伏研究院院长。
截至公告日,杨伯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以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杨伯川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伯川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必华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籍,武汉理工大学 EMBA。历任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及新能源公司董事长、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
副总裁、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及董事,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涟水产业园总经理。2025年3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光伏制造板块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陈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以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陈必华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必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徐李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籍,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Universidad Católica San Antonio de Murcia财务管理博士,University of Cambridge博士后。曾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投资银行部)高级客户经理、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负责全面)、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截至公告日,张徐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以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张徐李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徐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银宁女士,女,1992年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2014年5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证券部经理。周银宁女士于2014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周银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以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周银宁女士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周银宁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