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东方日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13895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1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3.5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464281.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53570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38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83.55
减:保荐承销费(含税)31799999.89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4968199983.66
减:直接投入项目资金3360182682.66
1项目金额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0
加: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61038700.4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669056001.4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及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共计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户名开户行账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3315019954360000359733410.70东方日升新能
公司宁海支行331501995436000036116752571.85源股份有限公
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5020100100225892207642903.21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东方日升(宁33150199543600003596271925357.51公司宁海支行
波)光伏科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385020100100226082105714335.30宁波宁海支行
2户名开户行账号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976000104001356516382909.10
公司宁海梅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90133002920027227626142835.39
公司宁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538222443234461678.37
宁海跃龙支行
合计669056001.43
注:因部分开户行为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对应上级银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则开立在支行,具体情况如下: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0.00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日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6号)。
4报告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东方日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日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情况
的相关公告和中介机构相关专项报告,并与中介机构和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东方日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净额496853.5738192.77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36018.27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含部计投入金额度(%)(3)=定可使用状
金投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效益计效益大变化分变更)(2)(2)/(1)态日期承诺投资项目
1、5GW N 型超低碳高效
2026年12
异质结电池片与 10GW高 否 330000.00 330000.00 38192.77 219198.37 66.4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注月31日效太阳能组件项目
2、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2026年12
否50000.00500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注心项目月31日
3、补充流动资金否120000.00116853.57-116819.9099.9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500000.00496853.5738192.77336018.2767.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5GW N 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 10GW 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主要系因为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状态;体项目)“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主要系因为其不属于生产类项目,无法单独进行效益
6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不适用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适用,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地点变更情况的议案》,将“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宁波南部滨海新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不适用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充流动资金情况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不适用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1、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万元。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66905.60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注: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将“5GW N 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 10GW 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和“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8(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世举杨传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