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证券简称:瑞普生物公告编号:2025-050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6月14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
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09:15-09:25,0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0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总股本465847906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的股份数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5160547股。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股份184143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人,代表股份173287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16%;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194人,代表股份10856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1%。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1表决结果为:同意183791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2%;反对3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3%;
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38%;反对3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91%;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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