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证券简称:经纬辉开公告编号:2024-3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11458999.87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由于母公司亏损不需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2072506.57元,减2022年度已分配利润
28719696.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1893810.2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于2023年度母公司亏损,不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2023年度母公司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审议意见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