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证券简称:经纬辉开公告编号:2026-06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
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陈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青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持股5%以上股东陈建波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范围内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低,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青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青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15910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0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3、陈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青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
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59),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拟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359000股。
近日,公司收到陈建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及《天津经纬-1-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6年1月16日,陈建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255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3352%。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青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青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由15.3352%减少至15.0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建波住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园区创新道1号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16日
陈建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6年1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权益变动过程减持股份1925500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经纬辉开股票代码300120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2.5500 0.3352%
合计192.55000.335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陈建波6130.290210.6726%5937.740210.3374%
西藏青崖2678.17074.6626%2678.17074.6626%
-2-合计持有股份8808.460915.3352%8615.91091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10.74337.33076%4018.19336.9955%
有限售条件股份4597.71768.00447%4597.71768.004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59),公司股东、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
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359000股。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该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陈建波先生、
西藏青崖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3-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建波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