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经
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经纬辉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股,其中,公司向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瑞善新型显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35300000股股份,向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兴瑞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23000000股股份,向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金纬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5300000股股份,向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仁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9000000股股份,向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8900000股股份,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6800000股股份,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5100000股股份,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4400000股股份,向 UBS AG发行 2200000股股份,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11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5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14657075.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0342924.53元,其中计入股本110000000元,其余人民币590342924.53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3288575.47元(不含
1税),合计703631500.00元,已于2023年4月4日分别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立的人民币337030100100390308账户
14000000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立的人民币
44250100001200004900账户150000000.00元,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
平支行开立的人民币441300100100130063账户100000000.00元,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立的人民币12350000004497394账户3136315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出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3TJAA1B0070号验资报告审验,并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210110000.00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252887601.77
加: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本年归还250000000.00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606697.9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5494299.7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2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行、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浦发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元)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337030100100390308-已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
44250100001200004900-已注销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441300100100130063-已注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12350000004497394-已注销
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892010130005669-已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
39160188000077994-已注销
行
浦发银行盐城城南支行15630078801000001153-已注销
3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0034.2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023.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9023.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9023.2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034.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0.00%是否已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计投入金额资进度(%)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诺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状态日期现的效益
(2)(3)=(2)/(1)效益大变化分变更)承诺投资项目
1.射频模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是81586.1911.000.00011.00100.00—不适用是
2.补充流动资金否21526.6970023.2949023.2970023.29100.00—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3112.8870034.2949023.2970034.29100.00超募资金投向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03112.8870034.2949023.2970034.29100.00
公司经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9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下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游行业市场需求复苏不及预期、国产替代龙头厂商已现,市场竞争激烈、同行业公司盈利能力下滑的原因,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射频模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
4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因当前的下游市场环境、射频前端行业竞争情况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经审慎评估,公司终止“射频模组芯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并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射频模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西南昌变更为江苏盐城,同时为方便后续项目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理、促进人员稳定性和业务开展,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南昌经纬辉开半导体有限公司变更为经纬辉开半导体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1)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19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8月15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5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经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9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复苏不及预期、国产替代龙头厂商已现,市场竞争激烈、同行业公司盈利能力下滑的原因,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射频模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纬辉开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对经纬辉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侯立潇张洪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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