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6-081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19日至 2026年 8月 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经核查,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于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之前,买卖公司股票均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时点安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12名激励对象(其中 2名与前述内幕知情人重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5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经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均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时点安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中介机构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执行了信息隔离墙制度,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其衍生品交易部在遵守信息隔离墙
制度的前提下独立于其他部门做出的交易行为,衍生品交易部未获取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等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
品种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