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保荐人”)作为山东
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阳谷华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1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0000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47650.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4152349.5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JNAA3B0500)。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特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硅新材料”)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截至2026年2截至2026年2调整后拟使用序月28日已投入月28日募集资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
号募集资金金额金使用进度*
金额*
*=*/*年产65000吨高
1性能橡胶助剂及54000.0046000.0023766.4151.67%
副产资源化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18415.2318482.04100.36%
合计73000.0064415.2342248.45-
注1:上表中截至2026年2月28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注2:上表中部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超过100%,主要系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所致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前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共计9999.8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事项。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999.85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300万元/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3.00%测算,仅为测算数据),能够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凤华李志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