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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熊超)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熊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全面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责,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能。通过独立审慎决策及专业监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熊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湖南省农业厅计财处副科长、学会秘书长、会计师;海南民福投资集团总会计师;湖南物资产业集团进出口总公司副总会计

师兼财务部长、高级会计师;湖南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大学产业经济办副主任;湖南大学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大学后勤保障部总经济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程出席且无缺席或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列席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并全程参与。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恪尽职守的原则,通过会前充分研读议案材料、会中深入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等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董事会实现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

1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所有重大事项均严格履

行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公司始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深入审议,相关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履职要求,通过充分参与议案讨论及表决程序,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监督义务,保障公司治理规范及股东权益。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各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董事及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忠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职要求。2024年度共主持召开6次委员会会议,组织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2024年各季度及半年度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持续跟踪内审部门工作进展,着力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监督,从严核查对外担保合规性。经全体委员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后,相关决议均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协同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确保审计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治理规范性与财务信息真实性。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2024年度召开了1次,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事项、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事宜进行了审议,与各位委员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2(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定期跟踪审计进度及时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关注事项,敦促审计机构按期完成报告编制;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数据与经营动态,督导内审部门开展常态化财务稽核及专项评估工作,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的专项汇报,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规范化建设与有效执行。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以及其他时间,多次

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累计现场工作15天,与管理层就生产研发、市场运营等情况面对面交流。日常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与董事、董秘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络,定期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和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管理,与高管团队深入交换意见,重点跟进生产经营计划和董事会决策的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公司重要事项进展,结合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审慎、勤勉、诚信原则,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保持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团队的常态化沟通,系统学习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政策法规,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为提升企业决策质量和防控经营风险提供有效参考。在履职过程中,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合规可持续发展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恪守忠实勤勉义务,坚持以公开透明原则审议公司重大议案,积极参与决策讨论,通过充分沟通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本人依托专业能力,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除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以外,公

司未发生其余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合规,不存在

3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除长沙锐杰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如期履行

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外,公司及其余主体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要求,未出现违反承诺或变更、豁免承诺的情形。本人已督促公司积极追偿,目前公司已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遵循《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在审议过程中均投了赞成票。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监高人员已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计师

事务所续聘审核中,本人重点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等要素开展全面核查。经审查,该所持有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及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效履行审计职责。基于该所展现的专业服务意识、良好职业操守及持续履职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注重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吴明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职务。此外,

4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分别于2024年4月21日和22日

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回避表决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研究和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本人认为公司严格落实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权激励计划

经认真核查和讨论,本人对报告期内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无异议,认为该事项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考核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恪尽职守,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勤勉参与重大事项审议决策,有效促进公司合规运作与科学决策,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恪守勤勉义务,审

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依托专业积淀与实践经验,对公司战略决策及重大事项提供独立专业意见,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效能,着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熊超

2025年4月28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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