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ST 亚光 公告编号:2026-037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亚光科技方舟楼一楼美兰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40610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3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0794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2670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267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267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7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
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9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24%;反对2468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2%;弃权6778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0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771%;反对2468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094%;弃权6778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2.00《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871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77%;反对2520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3%;弃权668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077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927%;反对2520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46%;弃权668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2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3.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705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21%;反对2669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9%;弃权685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11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71%;反对2669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54%;弃权685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7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4.00《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95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20%;反对3671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95%;弃权693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01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375%;反对3671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15%;弃权693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0%。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提案5.00《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651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14%;反对2620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4%;弃权788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57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476%;反对2620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23%;弃权788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0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6.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488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78%;反对2750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0%;弃权821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4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474%;反对2750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97%;弃权821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29%。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提案7.00《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41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11%;反对286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0%;弃权853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5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363%;反对286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51%;弃权853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8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韬宇、夏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