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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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1-2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1-11
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SZAA6B0106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技术”)关于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汇川技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汇川技术2025年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汇川技术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1鉴证报告(续)
XYZH/2026SZAA6B0106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汇川技术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2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就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 万股。本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3 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71.8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940760000.00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8000000.00元。截至2010年9月16日,本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94076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24450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85831496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0】1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4号),公司向12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732241 股,发行价格为 58.00 元/股,截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本次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130469978.00元,发行费用共计
26796190.98元,其中发行费用中2369692.24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24426498.74元在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中扣除,扣除该部分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06043479.26元。2021年6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470”《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85831496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总额1938823765.32元(含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追加的募集资金利息净额8050.85万元及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本报告期无实际投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所涉节余资金46901.03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并注销所涉募集资金账户。
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
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2106043479.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总额2087640109.49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81068665.35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6571444.1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0623935.98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8354326.57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净额2269609.41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相关募投项目所涉节余资金140829.05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0年10月20日、2018年5月31日和2018年7月1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金阊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述银行统称“开户银行”)就募集
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保荐机构,同时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中金财富的保荐协议,中金财富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承接。2020年11月10日,公司重新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金阊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
4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2021年6月25日,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就募集资金专户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
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6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汇川”)、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苏州汇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苏州汇川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苏州汇川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苏州汇川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
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苏州汇川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0日,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就募集资金
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兴业银行
5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盐田支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兴业银行盐田支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
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的20%(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兴业银行盐田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汇川”)、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华泰联
合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苏州汇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苏州汇川和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恒丰银行苏州分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苏州汇川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苏州汇川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
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恒丰银行苏州分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苏州汇川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6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所涉节余资金46901.03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并注销所涉募集资金账户。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12月31日余存放状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金额投资项目额态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955088006284340029215176565.82活期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95508800628434005625447370.16活期数字化建设项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95508800628434006520活期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合计20623935.9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相关募投项目所涉节余资金140829.05元(全部为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并注销所涉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213047.00662.05金总额
本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208768.92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本报告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是否达到期实现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含部分变更)资总额额(1)入金额投入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的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7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0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用于产2023年否43500.0043500.00193.1032016.5173.60%否能扩建及智能化1月1日工厂建设项目(注释1)
2020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用于工2024年否35945.0035945.00112.4931423.4587.42%否业软件技术平台3月22日研发项目(注释2)
2020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
2024年
募集资金用于数否21380.0021380.00356.4519292.8790.24%否
3月22日
字化建设项目(注释2)承诺投资662.05(注-100825.00100825.0082732.83---------项目小计释3)超募资金投向超募资金
--------投向小计
合计-100825.00100825.00662.0582732.8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本报告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无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本报告期未使用超募资金。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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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情况
(一)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月1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885.77万元(其中节余本金10166.81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718.96万元),节余本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23.37%。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在保证功能和性能满足企业需求的前提下,公司选用部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节省了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的支出;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项目实施出现募
(二)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已于2024年3月22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6456.70万元(其中节余本金4521.56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935.14集资金结余的万元),节余本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12.58%。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优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国际形势变化原因,部分高端设备由原计划外购转为金额及原因自制;通过购买部分供应商源代码减少开发费用,降低成本;引入软件工程持续集成方法,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三)数字化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3月22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2554.22万元(其中节余本金1568.37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985.85万元),节余
本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7.34%。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部分产线转移,数字化建设项目部分配套硬件迁移至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国际形势变化,部分高端硬件转化为国产替代;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35.43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62.39万元(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资金用途及去向均为活期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无题或其他情况
9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注释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1316.68万元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
厂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1885.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苏州汇川实际转出募集资金
11885.77万元(本金10166.81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718.96万元)。
注释2.截至2024年3月22日,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和数字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数字化建设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518.76万元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和数字化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010.92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苏州汇川实际转出募集资金3944.77万元(其中本金2899.35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045.42万元),深圳汇川实际转出募集资金5066.15万元(其中本金3190.58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875.57万元)。
注释3.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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