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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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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证券简称:聆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

6.00√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7.00√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上述提案1.00、提案3.00至提案7.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至提案7.00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6.00、7.00属于特别决议提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4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冬林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64-7339502传真:0564-7339502

公司邮箱:east300125@lingdagroup.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5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身份证号码股东姓名(营业执照号码)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邮编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年月日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同反弃目可以投票意对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

6.00√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7.00√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注: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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