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聆达 公告编号:2026-01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2月4日下午15:00在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永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92145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8%。其中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1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92145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79395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9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高级管理人员称谓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63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反对1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弃权1440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788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反对1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1440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63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反对1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弃权144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788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反对1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1440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61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反对1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弃权275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786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1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27500股。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63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反对1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
弃权1440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788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反对1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弃权14400股。
1.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63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反对9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弃
权58240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788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反对9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582400股。
1.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062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反对9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弃
权5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7787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9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58950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彭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5709628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彭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4346283票。
2.02选举明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5665887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5%。明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3908870票。
2.03选举陈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569438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陈志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4193865票。
2.04选举任广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579958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任广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5245868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张敦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621170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张敦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9367071票。
3.02选举李克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598506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5%。李克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7100668票。
3.03选举刘良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597296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0%。刘良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6979665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邬丁、李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