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7证券简称:银河磁体公告编号:2026-017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和管理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36号)核准,于2010年9月20日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3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41426765.84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573234.16元,其中,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86600000.00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超募资金)509973234.1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0)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010年11月08日,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募
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成都银行同仁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进行了公告。2011年12月20日、2011年11月11日,对募集资金存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专户,公司及时与保荐机构和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并及时进行了公告。
2012年9月5日,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与自然人李平共同投资设立了子公司乐山银河园
通磁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银河磁粉”),2012年9月17日,公司、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夹江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进行了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2013年11月,公司募投项目“高精度、高洁净度硬盘用粘结钕铁硼磁体扩建项目”建
设完成通过验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13年12月17日公司对存放该项目资金的专户成都银行同仁路支行账户(账号:01022010219309600010、01022043219309600011)进行了销户。
2014年11月,子公司承担的“钕铁硼微晶磁粉生产项目”建设完成,2015年3月16日,子公司按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对存放该项目资金的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夹江支行账户(账号:51001697505051504327)进行了销户。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在中信银行成都双楠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将该专户存放的超募资金1366398.80元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的超募资金专户存放,并对中信银行成都双楠支行账户(账号:7412710182100003591)进行了销户。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4年4月8日,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专户的超募资金59615.03元转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专户存放,并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专户(账号:51001498408059988888)进行了销户。
2026年3月26日及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2026年5月9日,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510000010120100279950)进行了销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已全部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