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7证券简称:银河磁体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14:30在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08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15:00。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公司总股本323146360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5人,所持股份220262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18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均为2025年4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人,所持股份217002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5301%。3、网络投票股东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股东
178人,代表股份326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86%。
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80人,代表股份326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79%。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股份比例均保留五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0152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5015%;反对1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4576%;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409%。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20151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4970%;
反对1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457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454%。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20129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3953%;
反对1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4576%;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471%。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20140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4452%;
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4408%;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114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509%;反对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570%;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2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2017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5837%;
反对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3814%;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35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1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979%;反对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424%;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97%。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2000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88318%;
反对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123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449%。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20143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4606%;
反对1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4667%;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726%。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5.94557%;
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3.34038%;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714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1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5.94557%;
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3.34038%;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71404%。
本议案关联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戴炎、吴志坚、张燕、何金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20144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4634%;
反对1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4853%;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513%。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1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768%;反对
10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603%;弃权113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彭丽雅、欧亚菲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