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才先生和杨波先生及两名已离任的独立董事傅江先生、王仁平先生分别对其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根据自查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2025年度,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在任职期间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