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证券简称:锦富技术公告编号:2025-08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力富”)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嘉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嘉视”)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次预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在各被担保方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概况1、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流
动资金贷款,由公司为其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与银行签订担保相关协议。
2、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视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以下简称“泰兴农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
币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公司拟对江苏嘉视的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江苏智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光”)同步为江苏嘉视的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江苏智光提供反担保江苏嘉视按借款本金的1%向江苏智光支付担保费用。
上述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范围,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且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本次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英创智”)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英光电”)为奥英创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与银行签订担保相关协议。
本次子公司奥英光电为子公司奥英创智提供担保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奥英光电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4月9日
注册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307号(3#厂房)第一、
二、三层法定代表人:龚哲汉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代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厦门力富100%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厦门力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厦门力富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7556.7432266.05
净资产8011.727596.72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31496.2539774.58
利润总额576.832418.03
净利润415.001795.94
2、江苏嘉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日
注册地点: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东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胡嘉熙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研发;
家用电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嘉视51%股权其他说明:经查询,江苏嘉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江苏嘉视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0446.2731940.80
净资产420.082735.95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9421.5613957.41
利润总额-3079.92-2537.45
净利润-2315.86-1909.04
3、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4月8日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虎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电视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显示器件销售;
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奥英创智40.80%股权。持有奥英创智39.20%股权的苏州诺尔智显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签订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奥英创智。其他说明:经查询,奥英创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奥英创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0205.5721444.91
净资产2552.421972.66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28999.0928817.24
利润总额530.18-775.18
净利润579.75-468.63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智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29日
注册地点: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溪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晓菊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泰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
事殷彤于江苏智光担任董事长,故江苏智光为公司关联法人其他说明:经查询,江苏智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5593.0034971.46净资产32002.2131722.3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748.301526.61
净利润279.91643.12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厦门分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1、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下同)在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2月23日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即主合同,下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900万元整,*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各方主体就江苏嘉视借款事项拟签订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江苏嘉视其他股东嘉视(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嘉视”)、江苏嘉视法定代表人胡嘉熙拟共同与泰兴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主体均对债务人江苏嘉视前述向泰兴农商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18日止依据主合同(合同编号:泰农商银循环借字2025第2527600929号)由泰兴农商行为江
苏嘉视办理具体授信业务而形成的债权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江苏嘉视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关联方江苏智光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视签署《委托担保合同》,
江苏智光拟为江苏嘉视的前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江苏智光与泰兴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江苏嘉视将按借款本金的1%向江苏智光支付担保费用。
3、公司、江苏嘉视法定代表人胡嘉熙、江苏嘉视其他股东深圳嘉视及其实
际控制人龙文志拟共同与江苏智光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鉴于江苏智光为江苏嘉视向泰兴农商行申请的前述借款提供了担保,上述主体拟共同为江苏嘉视向江苏智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当债务人江苏嘉视不能按
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时,江苏智光被银行追索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担保期限为五年。
(三)公司子公司奥英光电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抵押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债务人: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人: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1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合同、国际
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权人通过应收款链平台为债务人办理的应收款转让(带回购)业务、应收款保兑业务以及因履行保兑义务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上述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上述债权是否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产生。
2、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3、抵押物:抵押人名下的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15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土
地使用权性质及证号为苏工园国用(2014)第00153号,不动产(房产)证号为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590994号。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殷彤先生
于江苏智光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的规定,江苏智光为公司关联法人。江苏智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视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提供担保,江苏嘉视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担保费率为1%),同时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由协议双方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苏智光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8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
47650.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60.63%;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4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厦门分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泰兴农商行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子公司江苏嘉视与江苏智光拟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
4、公司与江苏智光拟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5、子公司奥英光电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6、子公司奥英光电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