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苏州锦富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经评估,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锦富技术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年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针对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众环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职业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