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证券简称:泰胜风能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3人。
华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华兴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计
提的职业风险基金0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4年度拟任项目合伙人徐继宏,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东箭科技、三孚新科、兴森科技、泰胜风能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24年度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
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东箭科技、兴森科技、泰胜风能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24年度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华兴执业,2017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近三年均
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区伟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根据市场行情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2024年度公司拟支付华兴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相比2023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没有变化。另外,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
2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2024年度起,会计师事务所需新增出具公司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费用预计15万元,总审计费用预计为8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生效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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