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证券简称:新国都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董事会
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换届情况及人员简历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祥先生(董事长)、江汉先生(副董事长)、韦余红先生、
孙彤先生、石晓冬先生
独立董事:林志伟先生、刘容欣女士、陈京琳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刘玉清女士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玉清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以上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陈燕文女士的任期为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刘祥先生(主任委员)、江汉先生、韦余红先生
审计委员会:林志伟先生(主任委员)、陈京琳先生、刘容欣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京琳先生(主任委员)、刘祥先生、林志伟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京琳先生(主任委员)、刘容欣女士、刘祥先生
以上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经理(总经理):孙彤先生
副经理(副总经理):石晓冬先生、姚骏先生、宋菁女士
财务总监:郭桥易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王家满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颖欣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经连聘可以连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喆芳女士、王颖欣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大厦11楼
联系电话:0755-83481391
传真:0755-26901850
电子邮箱:lizhefang@xgd.com; wangyingxin@xgd.com
四、部分董事离任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小平先生、独立董事曲建先生届满离任,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小平先生、曲建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杨小平先生、曲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附件:个人简历
1、刘祥先生刘祥,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之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946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2%。刘祥先生妹妹之配偶为江汉先生,存
在关联关系,刘祥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江汉先生江汉,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MBA),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深圳市新国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信联征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至公告之日,江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478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江汉先生为刘祥先生妹妹之配偶,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孙彤先生孙彤,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本公
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深圳市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国都极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国都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拾贰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之日,孙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石晓冬先生石晓冬,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新国都运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拾贰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国都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国都极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国都澳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国都欧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之日,石晓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6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韦余红先生韦余红,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市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新国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截至公告之日,韦余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1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刘玉清女士刘玉清,女,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自2014年起任职于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
兼任上海拾贰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之日,刘玉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陈京琳先生陈京琳,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中欧工商管理学院,任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93)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之日,陈京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刘容欣女士刘容欣,女,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工学硕士、经济学博士,任职于综合开发研究院前海分院,担任副院长。
截至公告之日,刘容欣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林志伟先生林志伟,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会计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任职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先后担任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系副主任。兼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68)、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09)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之日,林志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陈燕文女士陈燕文,1969年出生,中国香港籍,迪肯大学会计及经济学士学位。1993年至今,任银絮(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兆万(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自2024年起任职于晨汐环球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秘书。
截至公告之日,陈燕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姚骏先生姚骏,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之日,姚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5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宋菁女士宋菁,女,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会计学学士,早稻田大学经济学双学士,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之日,宋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郭桥易先生郭桥易,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达拉斯分校硕士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持有美国特许金融分析
师(CFA)、美国注册会计师(AICP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2015年起就职于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和助理财务总监岗位,于2020年5月至2024年3月27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之日,郭桥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李喆芳女士李喆芳,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金融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李喆芳女士自2017年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历任投融资部经理和投融资部总监岗位,主要负责公司投融资、海外业务投资及合规支持,2024年3月27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兼任新国都欧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国都极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拾贰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之日,李喆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王家满先生王家满,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截至公告之日,王家满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6、王颖欣女士王颖欣,女,199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4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之日,王颖欣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
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