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证券简称:新国都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制定及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公司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制定部分制度。
二、执行及修订情况
本次制定及修订的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是否提交股东会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修订否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修订否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修订否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修订否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5《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制定否和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6《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修订否度(草案)》7《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修订否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8《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修订否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9《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修订否理制度(草案)》10《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修订是交易决策制度(草案)》1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修订是理办法(草案)》1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修订是度(草案)》1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 修订 否制度(草案)》
上述制度中第1-9项、第13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自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上述第10-12项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自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自上述规则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应制度自动失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相应内部治理制度继续有效。
三、其他说明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制度草案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