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
涉及的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019号(共一册第一册)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5
二、评估目的...............................................11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1
四、价值类型...............................................13
五、评估基准日..............................................14
六、评估依据...............................................14
七、评估方法...............................................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5
九、评估假设...............................................26
十、评估结论...............................................2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9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2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32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33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事宜涉及的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声明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一)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
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019号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英唐智控】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简科技】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需对上海奥
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奥简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奥简科技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五、评估方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六、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评估基准日奥简科技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797.4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25.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572.49万元。
市场法评估后的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823.41万元,增值额为9250.91万元,增值率为588.30%。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019号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委托人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名称: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707489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6层、7层、8层
注册资本:113759.708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庆周
5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成立日期:2001-07-06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芯片及其衍生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的渠道分销及技术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智能控制产品的开发、
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工商登记概况
名称: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0BH2K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450室
注册资本:1052.6316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052.631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志宇
成立日期:2015-10-1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微电子科技、半导体科技、信息科技、电子科技、智能科技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奥简科技的设立
奥简科技于2015年10月由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志宇出资设立。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90.00%
高志宇10.0010.00%
合计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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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经股东会决议,陈培元受让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所持有的奥简科技12%的股权,王克丞受让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奥简科技5%的股权。股权变更完成后,奥简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王克丞5.005.00%
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3.0073.00%
陈培元12.0012.00%
高志宇10.0010.00%
合计100.00100.00%
2018年3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至800万元。增资后,奥简科技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王克丞40.005.00%
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4.0073.00%
陈培元96.0012.00%
高志宇80.0010.00%
合计800.00100.00%
2019年5月,经股东会决议,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陈
培元所持有的奥简科技12%的股权,高志宇受让王克丞所持有的奥简科技5%的股权。股权变更完成后,奥简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0.0085.00%
高志宇120.0015.00%
合计800.00100.00%
2020年7月,经股东会决议,上海涵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上
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奥简科技37.5%的股权。股权变更完成后,奥简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0.0047.50%
上海涵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37.50%
高志宇120.0015.00%
合计8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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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经股东会决议,吸收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新股东,
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认购公司新增的200万元注册资本,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货币。股权变更完成后,奥简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0.0038.00%
上海涵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30.00%
高志宇120.0012.00%
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0020.00%
合计1000.00100.00%
2021年7月,经股东会决议,股东高志宇将其所持有奥简科技5%的股权(原
出资额50万元)转让给上海浦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浦简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股权激励的预留持股平台。股权变更完成后,奥简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0.0038.00%
上海涵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30.00%
高志宇70.007.00%
上海浦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5.00%
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0020.00%
合计1000.00100.00%
2021年8月,经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052.6316万元。其中:吸收北京静水深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新股东。出资额1000万元,其中:52.631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947.3684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权变更完成后,奥简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上海从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0.0036.10%
上海涵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28.50%
高志宇70.006.65%
上海浦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4.75%
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0019.00%
北京静水深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63165.00%
合计1052.631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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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评估基准日,奥简科技已完成实缴,奥简科技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三)近年来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状况和经营业绩近年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份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74.08304.63620.15
交易性金融资产603.11
应收账款232.59331.59334.93
应收款项融资19.77
预付款项205.55288.61200.34
其他应收款5.7313.619.34
存货458.11354.97453.13
流动资产合计1695.841896.541617.8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38.01130.55101.63
使用权资产59.1528.3966.81
无形资产1.130.910.75
递延所得税资产9.244.2610.40
其他非流动资产10.994.34
非流动资产合计218.52168.46179.59
资产总计1914.362065.001797.49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37.70147.06100.52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465.68
应付职工薪酬110.34138.896.02
应交税费14.0132.0929.44
其他应付款13.646.653.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3816.7845.83
其他流动负债0.320.74
流动负债合计215.07344.25191.44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2.2511.6223.53
递延所得税负债8.874.2610.02
非流动负债合计31.1215.8833.55
负债合计246.19360.13225.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52.631052.631052.63
资本公积6529.376583.236583.23
未分配利润-5913.83-5930.99-6063.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68.171704.8715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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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份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1668.171704.871572.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14.362065.001797.49近年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份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一、营业收入1706.042811.432031.28
减:营业成本973.381881.371371.44
税金及附加4.795.432.97
销售费用127.74120.9967.27
管理费用320.67420.82210.65
研发费用481.29418.59373.00
财务费用0.21-23.661.00
加:其他收益36.5823.300.52
投资收益1.990.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11
信用减值损失-2.24-15.11-125.13
资产减值损失-13.31-17.95-10.29
资产处置收益0.11
二、营业利润-180.90-16.77-129.85
加:营业外收入0.00
减:营业外支出0.030.022.91
三、利润总额-180.93-16.79-132.76
减:所得税费用-0.040.37-0.38
四、净利润-180.90-17.16-132.38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9月会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26)010001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被评估单位为本次经济行为的标的方,与委托人无关联关系。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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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目的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需对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是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奥简科技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797.4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25.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572.49万元。
(一)企业申报的实物资产情况及特点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存货、电子设备。实物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实物资产的类型、数量、分布情况和存放地点
奥简科技实物资产主要为存货、固定资产。
(1)存货
存货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主要存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张江创业工坊临港张江创业工坊仓库内,公司内仓管设有库管及文员等岗位,且奥简科技按月组织盘点工作,存货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评估基准日原材料共计20项,主要存放在江阴佳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内,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1832487.30元,计提跌价准备为0元,原材料账面价值
1832487.30元,核算内容为晶圆,为近期购置,截至基准日均可正常使用。
1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委托加工物资共计115项,主要存放在南通宁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尊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内,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
797539.09元,计提跌价准备为0元,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价值797539.09元,核
算内容为晶圆,截至基准日均可正常使用。
评估基准日产成品共计233项,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1950630.93元,计提跌价准备为435012.18元,账面价值1515618.75元,核算内容为芯片成品等,分布在企业的仓库内,截至基准日均可正常销售。
评估基准日在产品共计54项,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384010.79元,计提跌价准备为0元,账面价值384010.79元,核算内容为良品仓的芯片等,分布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666号普洛斯盛银大厦的仓库内,截至基准日均可正常使用。
评估基准日发出商品共计3项,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1694.00元,计提跌价准备为0元,账面价值1694.00元,核算内容为发往深圳市丰泽龙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为电子设备,其中。电子设备共计137项,主要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空调、万用表、示波器等,奥简科技的固定资产主要存放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666号普洛斯盛银大厦的办公室内,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各项资产都能分配至具体使用部门进行管理及维护,可正常使用。
2、实物资产的技术特点、实际使用情况、大修理及改扩建情况等
被评估单位的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利用率较高;固定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发现大修理情况,按日常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维护,无大修理及改扩建情况。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一致。
(二)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及特点
奥简科技申报的无形资产为外购软件1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25个,发明专利8个。
法定/预计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无形资产类型权证编号申请日期使用年限
1管家婆软件服务费软件2019年3月
2 DV0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195628888 2019年 11月 10.00
3 DV0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195628896 2019年 11月 10.00
12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法定/预计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无形资产类型权证编号申请日期使用年限
4 DV0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19562890X 2019年 11月 10.00
5 DZ0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573 2020/3/36 10.00
6 DZ0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581 2020 年 3月 10.00
7 DZ0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59X 2020 年 3月 10.00
8 DZ04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603 2020 年 3月 10.00
9 DZ05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611 2020 年 3月 10.00
10 DZ0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62X 2020 年 3月 10.00
11 DZ07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638 2020 年 3月 10.00
12 DZ08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646 2020 年 3月 10.00
13 DZ09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654 2020 年 3月 10.00
14 DZ10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662 2020 年 3月 10.00
15 DZ1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670 2020 年 3月 10.00
16 DZ1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05513689 2020 年 3月 10.00
17 DD01A1 0P8V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15570154 2021 年 6月 10.00
18 DD01A2 0P8V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15570316 2021 年 6月 10.00
19 DH01A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45596364 2024年 11月 10.00
20 DH01C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45596372 2024年 11月 10.00
21 DH02B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45596399 2024年 11月 10.00
22 DH02D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45596348 2024年 11月 10.00
23 DH03A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45596410 2024年 11月 10.00
24 DH04C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45596445 2024年 11月 10.00
25 DH09A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45596488 2024年 11月 10.00
26 DH06C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BS.24559647X 2024年 11月 10.00
27 LED驱动电路(已授权) 发明专利 ZL201710587028.3 2017 年 7月 20.00
28 LED射灯电路(已授权) 发明专利 ZL201910209282.9 2019 年 3月 20.00
29 LED泄放线路和 LED驱动线路(已授权) 发明专利 ZL202010209813.7 2020 年 3月 20.00适用于 LED深度调光的电流分流电路(已
30 发明专利 ZL202110449938.1 2021 年 4月 20.00
授权)
LED可控硅调光快速响应电路及 LED照明
31 发明专利 ZL202110491578.1 2021 年 5月 20.00装置(已授权)
LED可控硅调光深度补偿电路及 LED照明
32 发明专利 ZL202110490364.2 2021 年 5月 20.00装置(已授权)
33 温度感测电路及热反馈保护电路(已授权) 发明专利 ZL202210019037.3 2022 年 1月 20.00
一种自适应两级控制的 LED 驱动电路(已
34 发明专利 ZL202510813438.X 2025 年 6月 20.00
授权)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
本次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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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业务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
(二)按照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资产评估应对的经济行为实现日接近的原则,由委托人确定评估基准日。
(三)本次资产评估的工作中,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参数的选取、评估价
值的确定等,均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2025年11月7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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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修订);
6、《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7、《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国家主席令第62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0、《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
11、其他法律法规;
12、其他会计相关准则。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36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4、《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5、《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1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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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属依据
1、有关资产购置协议、合同及与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发明专利等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3、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评估基准日银行贷款利率;
3、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5、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
6、同花顺系统提供的相关行业统计数据;
7、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它评估相关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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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选择和使用市场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二是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公开资料中可以找到可比较的同类上市公司,因此具备使用市场法的必要前提,本次评估适宜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
*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1-9月奥简科技营业利润持续为负数,主要系
其近几年对新产品研发的持续投入,奥简科技管理层对企业未来收益暂无法进行合理预测,未来经营风险无法进行量化,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被评估单位能够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识别;二是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能够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分别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了识别,资产评估人员能够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对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分别作出评定估算。因此,本项目适于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方法介绍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
1、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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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对于现金,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财务
人员共同对现金进行了盘点,并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现金账面价值一致。对于现金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通过核实对账单、函证等,银行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外币存款,以合适无误后的外币金额乘基准日汇率得出评估值。
(2)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后收回的款项,以收回的金额作为评估值;对于其他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3)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4)存货
存货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
*原材料为近期购进,评估基准日原材料市场价格和账面单价波动较小,故对于近期购进的原材料评估值以账面值确认。
*委托加工物资为近期委托,评估基准日委托加工物资市场价格和账面单价波动较小,故对于近期购进的委托加工物资评估值以账面值确认。
*在产品主要为尚未完工的产成品,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产成品,对正常销售的产成品按基准日销售态势采用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所得税及适当的利润后作为评估价值。公式如下:
评估值=实际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费-所得税费-适当利润)
*对发出商品,查验发货单、相关合同或凭证(或抽取大额项目进行函证),在核实数量属实的基础上参考产成品评估方法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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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类资产
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
(1)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即:委估资产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设备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设备购置价
对于设备购置价,主要是通过核实委估设备原始购置价后经过市场询价或设备 PPI指数调整为评估基准日购置价。
*设备运输费
是指从设备生产厂家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杂费用。以含税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购置价格中包含运杂费用的不再计取运杂费。故:
运杂费(含税)=含税购置价×运杂费率
运杂费(不含税)=含税购置价×运杂费率/(1+9%)
如设备购置价已包含运杂费,则不计取运杂费用。
*安装调试费
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如设备购置价已包含安装调试费,则不计取安装调试费。
*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及相关地方、行
业计价依据调整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全价扣除相应的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3×13%+运杂费/1.09×9%+安装调试费/1.0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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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成新率确定
参照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设备运行,修理及设备管理档案资料,以及向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了解设备技术状况、实际负荷情况、故障情况、大修理情况、技术改造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在对设备各组成部分进行勘察的基础上,同时考虑设备的已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勘察成新率根据打分法确定,打分表如下:
序号勘查项目标准分
1设备外观状况20
2主机运行情况40
3设备维修保养情况20
4设备使用环境情况20
合计100
3)评估值的确定
委估资产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市场法对于部分购置时间较早或目前市场上无相关型号已淘汰但仍在正常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同类设备的不含税二手市场价格直接确定其评估值。
3、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对于外购时间不久的软件,通过网络询价,访谈了解该软件是否升级,对于未有升级的软件以询价后的不含税价确认评估值;对于有升级的扣减升级费用的不含税价格作为评估值。
(2)对于专利等无形资产。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现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一般而言,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需要对企业的营业收入产生贡献,带来稳定的现金流,且可以合理确定收益期限及折现率。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1-9月奥简科技营业利润持续为负数,主要系其近几年对新产品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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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持续投入,奥简科技管理层对企业未来收益暂无法进行合理预测,未来经营风险无法进行量化,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将被评估无形资产与可比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进行比较修正后确定
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是奥简科技自主研发,具有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缺乏充分发育、活跃的交易市场,难以从市场中选择参照物,故不适用市场法。
成本法是通过估算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和贬值率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
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研制或取得、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
根据调查了解,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在研发及申请注册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归集完整,即重置上述无形资产技术上可行,重置其所需要物化劳动易于计量,故适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其他费用+间接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2)贬值率的确定
贬值率=实际已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1-贬值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1-贬值率)
4、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为被评估单位经营场所租赁的房屋建筑物的使用权,评估人员通过核查租赁合同,审核使用权资产的租赁期限、原始发生额、选用的折现率和摊销期限等,核实其真实性和账面价值的准确性,使用权资产无拆除或搬迁计划,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范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核算资产或负债、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2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产生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企业未来所得税造成的影响。
企业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调查和了解,核实该差异在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期间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核实核算的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按核实后账面价值,综合考虑各类资产评估情况对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确定评估值。
6、负债
企业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包括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恰当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评估结论应当考虑控制权和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控制权以及交易数量可能影响交易案例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交易价格。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在控制权和流动性方面的差异及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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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相关行业并购案例有限,与并购案例相关联的、影响交易价格的某些特定的条件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知,无法对相关的折扣或溢价做出分析,故不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由于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公开性比较强且比较客观,具有较好的操作性。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所收集的资料,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通过选择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并且股票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选择恰当的价值比率,并进行分析调整后确定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1.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则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市场法评估应当选择与被评估单位有可比性的公司。本次评估确定的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原则如下:
(1)可比公司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与被评估单位行业相关;
(2))企业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类似;
(3)可比公司必须有至少两年以上的上市历史;
(4)可比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总市值小于100亿);
(5)可比公司近年来营业利润为亏损。
2.选择适当的价值比率
市场法价值比率一般包括盈利类指标的价值比率、收入类指标的价值比率、
资产类指标的价值比率以及其他类指标的价值比率。对于盈利相对稳定、周期性较弱的成熟行业,投资者注重的往往是利润和现金流,且被评估单位的价值与其收益相关度最高,因此,对于被评估单位选择盈利类价值比率和收入类指标的价值比率相对较为适合。盈利类价值比率有:通常包括市盈率(PE)、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
收入类指标的价值比率有: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资产类价值比率有:市净率(PB)。其他类价值比率有:市研率(PRR)。奥简策电子 属于轻资产公司且营业利润为负数,故不适用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D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市盈率(PE)
对于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市净率(PB)、市研率(PRR)根据线性回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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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析结果,最终选用企业价值与收入比率(EV/S)。
3.可比指标的选取
本次评估从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研发能力五个方面来评价企业。具体选取以下指标作为评价体系中的可比指标:(1)企业规模:资产总额、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主营业务收入;(2)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 ROE
、总资产报酬率、ROA销售净利率;(3)偿债能力:速动比率、产权比率、资产负债率;(4)发展能力:营业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4)研发能力:人均研发投
入、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4.比率乘数的计算时间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科目采用基准日数据,损益表科目采用 TTM数据【即 2024年 10月至 2025年 9月期间数据】。
5.比较步骤
运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估价通过下列步骤进行:
(1)搜集上市公司信息,选取和确定比较上市公司;
(2)分析调整财务报表
将可比企业和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调整,使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主要分析调整事项如下:A.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企业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的差异;
B.调整非经常性的收入和支出;
C.调整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与其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D.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调整的其他事项。
(3)分析比较样本上市公司和待估对象,选取比较参数和指标,确定比较体系;
(4)分别计算标的公司和可比公司的指标值;
(5)对可比企业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进而估算出被评估单位的价值乘数;
(6)确定流动性折扣及控股权溢价;
(7)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价值乘数,在考虑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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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估模型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 S × 比率乘数 × (1-缺乏流动性
折扣)×(1+控股权溢价)+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评估值-付息债务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评估人员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30日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账目、产权证明及其他文件资料,完成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对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评估准备、现场清查核实、评定估算、评估汇总及提交报告等,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由我公司业务负责人与委托人代表商谈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委托人配合和协助资产评估等其他重要事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公司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由评估机构决定承接该评估业务。
(三)编制评估计划
我公司承接该评估业务后,立即组织资产评估师编制了评估计划。评估计划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适当的现场调查。包括:
要求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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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名、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资产评估师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对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查等方式进行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我们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
查询记录、询价结果、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等形式;
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的资料。
(六)评定估算
评估的主要工作:按资产类别进行价格查询和市场询价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测算方法,估算各类资产评估值,并进行汇总分析,初步确定评估结果。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初稿。我公司内部对评估报告初稿和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审核后,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对评估结论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然后重新按我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审核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由于企业所处运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不断变化着的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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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便资产评估师对资产进行价值判断,充分支持我们所得出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以下前提和假设条件下的:
(一)一般假设
1、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2、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4、持续使用假设
持续使用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
(二)特殊假设
1、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
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3、假设国家有关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影响。
5、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虑基
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6、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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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评估结论如下:
(一)市场法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奥简科技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797.4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25.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572.49万元。
市场法评估后的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823.41万元,增值额为9250.91万元,增值率为588.30%。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797.49万元,评估价值为3222.15万元,增值额为1424.66万元,增值率为79.2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25.00万元,评估价值为225.0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572.4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997.15万元,增值额为1424.66万元,增值率为
90.60%。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1617.891741.36123.467.63
非流动资产2179.591480.791301.20724.52
固定资产3101.63217.45115.82113.96
无形资产40.751186.131185.38158516.04
其他非流动资产577.2177.210.000.00
资产总计61797.493222.151424.6679.26
流动负债7191.44191.440.000.00
非流动负债833.5533.550.000.00
负债总计9225.00225.000.000.00
净资产101572.492997.151424.6690.60
28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三)评估结论
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823.41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97.15万元,两者相差7826.25万元,差异率为261.12%。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市场法是从可比公司的市场估值倍数角度考虑的,反映了当前现状企业的市场估值水平。
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但未能全面涵盖奥简科技所拥有的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重要的无形资产的价值。鉴于奥简科技所属行业市场活跃,存在足够数量的可比上市公司,其市场价值驱动因素与奥简科技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市场法以可比公司的市场乘数为基准,能够更全面地反映标的公司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持续经营价值和市场溢价。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目的及两种方法的特点与适用性,我们认为市场法的评估结论更能代表奥简科技的市场价值,故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故本次评估最终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即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823.41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对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予以关注。
(一)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9月会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26)010001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无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本次评估部分存货因存放环境原因存放在江苏爱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9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江阴佳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内,无法实地盘点勘察,本次评估对该部分存货采用发函、购置合同、发票等替代程序。
2、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存放于台湾新竹、江苏爱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江
阴佳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内,无法实地盘点勘察,本次评估对该类设备采用企业提供购置合同、发票、产权承诺函等替代程序。
明细表序号资产编号设备名称购置日期
87 C-0001-E03 笔记本电脑 2024 年 6 月
88 D-0001-E03 笔记本电脑 2021 年 8 月
89 DS MASK01 DD01-MASK 2024 年 9 月
90 DS MASK02 DA01-MASK 2023 年 8 月
91 DS MASK03 DH01-MASK 2023 年 8 月
92 DS MASK04 DH06-MASK 2023 年 10 月
93 DS MASK05 DH09A-MASK 2024 年 6 月
94 DS MASK06 DV15-MASK 2024 年 9 月
95 DS MASK07 DV13-MASK 2024 年 9 月
96 DS MASK08 Mars-MASK 2025 年 2 月
97 DS20210915 MASK01 DV13B-MASK01 2022 年 7 月
98 E-0004-E03 笔记本电脑 2021 年 8 月
99 E-0005-E03 笔记本电脑 2021 年 8 月
100 E-0006-F05 办公椅 2021 年 8 月
101 E-0007-F05 办公家具 2021 年 8 月
102 E-0009-F06 抽屉柜 2021 年 8 月
103 E-0010-E03 笔记本电脑 2021 年 8 月
104 E-0011-E03 笔记本电脑 2021 年 8 月
105 E-0012-F05 办公椅 2021 年 8 月
106 E-0013-E05 显示器 2021 年 8 月
107 E-0014-F06 办公家具 2021 年 8 月
108 E-0015-E01 打印机 2021 年 8 月
109 E-0016-E06 交换机 2021 年 8 月
110 E-0017-E06 路由器 2021 年 8 月
111 E-0020-C07 电子负载框 2021 年 9 月
112 E-0022-C04 示波器电压探头 2021 年 9 月
113 E-0024-C01 电源 2021 年 9 月
114 E-0025-C08 信号发生器 2021 年 9 月
115 E-0026-C08 信号发生器 2021 年 9 月
116 E-0028-E08 碎纸机 2021 年 10 月
117 E-0029-E08 净化器 2021 年 10 月
118 E-0030-E04 台式机主机 2022 年 8 月
119 E-0031-E05 显示器 2022 年 8 月
120 E-0033-E05 显示器 2022 年 8 月
121 E-0034-E04 台式机主机 2022 年 8 月
30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明细表序号资产编号设备名称购置日期
122 E-0035-E05 显示器 2022 年 8 月
123 E-0036-E07 硬盘 2022 年 8 月
124 E-0037-E07 网络存储器 2022 年 8 月
125 E-0038-E05 显示器 2022 年 8 月
126 E-0039-E05 显示器 2022 年 8 月
127 E-0040-E05 显示器 2022 年 8 月
128 E-0041-E04 台式机主机 2022 年 8 月
129 E-0042-E05 显示器 2022 年 8 月
130 E-0043-E08 电视机 2022 年 8 月
131 E-0044-C01 电源 2022 年 8 月
132 E-0045-C01 电源 2022 年 8 月
133 E-0046-C02 万用表 2022 年 8 月
134 E-0047-C02 万用表 2022 年 8 月
135 E-0048-C02 万用表 2022 年 8 月
(四)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1、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2、在评估基准日后,当被评估资产因不可抗力而发生拆除、毁损、灭失,往
来账款产生坏账等影响资产价值的期后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3、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
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本评估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遵循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及所有参加评估的人员与委托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2、本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一般资料、产权资料、政策文件及相
关材料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负责提供,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资产评估的执业范围,因此评估机构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3、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
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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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担相关责任。
4、评估报告附件与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为有效。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奥简科技不对报告使用者运用本报告于本次评估目的以外的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资产评估师最终专业意见形成日,本次资产评估报告日为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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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师:
(盖章)签名并盖章
资产评估师:
签名并盖章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3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审计报告;
(二)经济行为文件;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六)签名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八)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九)资产评估师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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