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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06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目录

目录....................................................1

释义....................................................2

声明....................................................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4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说明.......................................5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主要内容.......................................6

四、结论性意见...............................................9

五、备查信息............................................务顾问报告释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英英唐智控、公司指唐智控;证券代码:30013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本激励计划指权激励计划《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指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本报告指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股票期权指的条件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参与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激励对象指

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行权价格指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有效期指获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之日止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为交授予日指易日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至可行权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可行权期间,行权日必须为行权期指交易日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满足的预先确行权条件指定的条件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自律监管指南》指

第1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指《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独立财务顾问、博星证券指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2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

博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及对公司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报告所表达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所提供的

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本

激励计划及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

告仅供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3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三)2026年7月1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当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者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不得授予股票期权或者激励对象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5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有关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6年7月6日。

(二)行权价格:14.09元/股。

(三)授予数量:4355.00万份。

(四)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47人。

(六)分配情况:

获授数量占授予总额占股本总额序号姓名职务(万份)的比例的比例

1刘丛巍副董事长800.0016.00%0.70%

蒋伟东WEIDONG 董事

2900.0018.00%0.79%

JIANG 总经理

3江丽娟董事100.002.00%0.09%

董事

4杨松100.002.00%0.09%

财务总监

5鲍伟岩副总经理100.002.00%0.09%

副总经理

6李昊100.002.00%0.09%

董事会秘书

7高嘉霙核心员工100.002.00%0.09%

DIETER

8 SYDNEY-CHARLES 核心员工 100.00 2.00% 0.09%

MELLET

9 KENYOAOKI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0 HAJIME TANABE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1 GORO SAKAMAKI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2 MASAAKI OGISU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13 KEISUKE MOTOSUGI 核心员工 50.00 1.00% 0.04%

YOSHINORI

14核心员工50.001.00%0.04%

KAWADA

15卢星铭核心员工20.000.40%0.02%

6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161735.0034.70%1.53%

(32人)

17预留645.0012.90%0.57%

合计5000.00100.00%4.41%

注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可将前述股票期权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或者调整至预留。

注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个月。

(八)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2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4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4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者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九)公司层面考核:

目标值(An) 触发值(Am)行权安排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100%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80%

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59.21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58.65

亿元且2026年公司芯片、器件类产亿元且2026年公司芯片、器件类产

第一个行权期

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低于4.50亿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低于4.20亿元元

7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62.76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61.58

亿元且2027年公司芯片、器件类产亿元且2027年公司芯片、器件类产

第二个行权期

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低于7.00亿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低于6.24亿元元

2028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66.532028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64.66

亿元且2028年公司芯片、器件类产亿元且2028年公司芯片、器件类产

第三个行权期

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低于10.15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不低于9.15亿亿元元

注1:上述“公司营业收入”指标指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公司芯片、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指标指公司合并报表除电子智能控制、电子分销及软件业务以外其他业务收入。

注2:上述“公司营业收入”“公司芯片、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指标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58582.91万元,2025年公司芯片、器件类产品研发制造业务收入为41571.29万元。

注3:上述考核不构成公司实质预测与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各行权期内,未达到公司层面考核触发值(Am)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十)个人层面考核:

各行权期内,本激励计划依据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确认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S) S≥85 85>S≥70 70>S评价标准优秀良好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100%80%0%

各行权期内,公司层面考核达成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因公司层面考核及/或个人层面考核而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8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结论性意见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9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备查信息

(一)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座8层

电话:0755-86140392

传真:0755-26613854

联系人:李昊本报告一式两份10(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

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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